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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图书馆入选全国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8-05-28 |

  【新闻中心讯】日前,由文化部确定、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51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公布。清华大学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等12所高校图书馆榜上有名。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古籍2万多种、20多万册,其质量和数量在高校图书馆中名列前茅。

  此前,清华图书馆作为全国57家试点单位之一,参加了由文化部组织实施的全国古籍普查项目:派员参加了培训;落实完善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甄选馆藏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现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亦与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同时公布,全国共有2392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清华图书馆《类编标注文公先生经济文衡前集二十五卷后集二十五卷续集二十二卷》、宋代滕珙编辑、元泰定元年(1324)梅溪书院刻本,《周易阐理四卷》、清代戴虞皋撰、清康熙剡藻堂抄本,《十翼后录七卷》、清黄以周撰、稿本等16种入选。这16种珍贵古籍在2008年校庆期间面向校友和广大师生作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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