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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校友总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15-12-23 |

2015年12月22日,民政部公布了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授予298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清华校友总会名列其中。

此次受表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128个,地方社会组织170个,其共同特点是,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作用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多年来,清华校友总会本着“集心”、“集力”、“集智”、“集资”的原则,致力于广泛联络校友、搭建服务平台,传承清华精神,服务校友成长。清华校友总会在清华校友中具有很强凝聚力,被校友视为“校友之家”。组织值年校友校庆返校聚会,主办“两刊一网”(《清华校友通讯》、《水木清华》和清华校友网),搭建清华校友学堂,为校友提供终身学习平台;提供免费电子邮箱,发行校友信用卡,成为校友和母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创立校友励学金工程,聘请“校友导师”,为广大校友回馈母校、服务学校发展建设和育人工作提供渠道和支持。

目前,总会与全球200多个清华校友组织建立了联系,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校友联络率超过80%,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外高校校友会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着“窗口”及示范作用。

此外,本次受表彰的全国高校校友组织还有浙江大学校友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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