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关于西南联大校歌歌词的作者及相关问题

2010-06-18 |

○ 孟凡茂

西南联大校歌诞生已经71年了,关于歌词作者的认定却仍有不同的观点。最近岳南先生的文章《破解西南联大校歌悬案》,认定校歌词作者是冯友兰。岳南先生的文章大多取材于台湾学者翟志成先生的《西南联大校歌歌词作者考辩》(以下简称《作者考辨》)。《作者考辨》初刊载于《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6集(台北,200112月),其结论说:“本文用了四万多字的篇幅,从正反两个方面层层加以考述和论证,从而推翻了黄延复、张源潜的结论,否定了大陆学界的定论,证明了冯友兰是西南联大校歌歌词的真正作者。相信日后即令有新材料面世,也只会加强本文的证明。或者,应当更保守或更保险地说,在没有更新的核心材料的出现足以否定本文立论之前,本文的结论,已经是整个西南联大校歌歌词作者争论的定案了。”这样坚定的语气来表明结论无庸质疑,自然会有人接受,但也有人不能认同。此后,田文军、罗荣泉、岳南等人的文章认为歌词作者是冯友兰,张源潜、张友仁等人继续论证歌词作者是罗庸。20061月《张清常文集》出版,公开了张清常与黄延复、张源潜等人讨论西南联大校歌词作者问题的信件。200610月《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图史》出版,公开了关于联大校歌歌片图片。2008年《作者考辨》以《冯友兰与西南联大校歌》为题收入作者的《当代中国哲学第一人:五论冯友兰》一书。时间的推移和新材料的公开,没有让翟志成先生改变当初的观点,我们有必要对联大校歌歌词作者问题作进一步讨论。

一、联大校歌的创作及其作者问题的历史回顾

19387月,当时的教育部命令各校呈校歌、校训,西南联大常委会在106日决议成立“校歌校训委员会”的编制,聘冯友兰、朱自清、罗常培、罗庸、闻一多为委员,请冯友兰任主席。1030日,校歌校训委员会开会,朱自清在日记中记下,“通过罗(庸)的词,但未通过曲。”这是朱自清日记中首次提到校歌作者,但日记没有记罗词的内容。1124日委员会在冯宅开会,讨论校训和校歌,在朱自清的日记中抄有歌词《满江红》,没有注作者姓名。这次会议上委员会决定把歌词《满江红》呈送联大常委会。呈文、歌词没有个人署名,均为冯友兰笔迹。呈文的附件是《满江红》曲谱的油印件,也没有词曲作者的名字。

193811-12月,广西宜山国立浙江大学教师张清常收到校歌委员朱自清寄来的两首校歌歌词即《满江红》和现代体诗“西山苍苍”。张清常为《满江红》的谱曲。在寄给西南联大的五线谱谱本封面上写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满江红》,罗膺中先生词,张清常曲。

据朱自清日记,校歌的审定工作直到19396月重新开始。1939614日朱自清日记是“下午开校歌委员会,听校歌演唱。接受冯的歌词和马的谱。但谱嫌单调,因此决定由马、杨、沈负责修正。”这天的委员会会议,除校歌委员出席外,尚有两位曲作者马约翰和沈有鼎列席,另外,还邀请了精通音乐的外文系教授杨业治作曲谱评审人。在朱自清的这则日记中首次出现“冯的歌词”,但没有录冯词的内容。

两个星期后的630日朱自清日记记下:“三个委员同意张的曲子,他们认为曲调比歌词更重要。冯的歌词早为大家所接受。”再次提到“冯的歌词”,这无疑给校歌歌词作者的认定出了难题,因为所接受的歌词是《满江红》。此日会议上决定向给联大常委会呈送通过的校歌。呈文由主席冯友兰具函,委员五人签名;在所附的油印的简谱歌片上,原有“罗庸、冯芝生先生作词,张清常先生制谱”字样。看过原件的黄延复先生说,“冯芝生”三个字先用红笔涂去了,然后又用墨笔把三个名字都涂去了,所以上报给常委会的歌片没用署名。应该说,油印歌片印词曲作者的名字不会是某个具体工作者的个人行为,而是校歌委员会提供的底稿上就是这样注明的。从一般情况分析,油印歌片当不只一张,一定有未涂去作者姓名的歌片留存在试唱者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手上,那上面的词作者是“罗庸、冯芝生”。

193977日,《云南日报》刊登冯友兰的新体诗《拟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录作七七抗战二周年纪念》,该诗改自“西山苍苍”。

1939728日张清常完成《献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曲的创作,1029日,冯友兰把该组曲曲谱呈给联大常委梅贻琦校长。在曲谱中《满江红》词的起始处署罗膺中先生作,在“西山苍苍”起始处署冯芝生先生作。

1946年联大结束前,张清常作《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进行曲》有引、校歌、勉词、凯歌词四个部分。196731日台湾新竹版《清华校友通讯》新第19期刊登了《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进行曲》,篇首署名:“罗庸作校歌词,冯友兰作引及勉词、凯歌词,张清常作曲并指挥”。并加编者注称,“此词系张奚之(1944)校友自美返台度假带来,经查(良钊)会长油印印发者”。

196875日冯友兰的交代材料说:“1939年联大要定校歌,常委会叫我起草。我用《满江红》调写了一首词其中说……。稿子提到常委会,有人觉得形式太旧,不像校歌的样子,但终于通过了。通过后,我找哲学系教授沈有鼎作谱。谱成以后,就正式公布,成为联大校歌。国文系有个教员张清常,作了一个西南联大进行曲谱,把校歌谱子也收进去。”

1980年上半年,在清华大学校史组工作的黄延复先生通过写信或访问方式与王力、冯友兰、郑天挺、张清常、施嘉炀、沈有鼎等先生联系,询问联大校歌作者问题。王力先生的答复是:“《联大校歌》的作者,你们说是罗庸,林树永同志说是罗常培,我听说是冯友兰,此事你们可以询问张清常,也可以询问冯友兰。”黄延复访问冯友兰先生时,冯说歌词应是他的作品,因为“当时联大常委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我不记得另外委托过别人,所以应该是我作的。”

1980619日黄延复给张清常写信询问联大校歌作者问题,张清常于710日回信,提到1938年初冬收到朱自清寄来的两份歌词,并注明《满江红》作者为罗庸,现代体诗《西山苍苍》作者为冯友兰。张清常只为《满江红》谱了曲,把歌谱寄给朱自清。张清常回忆说,“五线谱谱本封面上写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满江红》,罗庸词,张清常曲’,简谱谱本写有:‘罗膺中制校歌《满江红》词,张清常廿七年十二月于广西宜山。’”之后,黄延复在清华大学档案馆查到张所说的五线谱曲谱,正如张所说,罗庸的名字写在歌谱的封面上。

1980111日《北京晚报》刊登张清常文《西南联大校歌的作者》“西南联大校歌词作者是谁,现在众说纷纭。蒋(梦麟)、二罗(罗庸、罗常培)、朱(自清)、闻(一多)、冯(友兰)六人被提到,冯本人说是他作的。这写说法都有一定原因,实际上是罗庸作词”。

19801123日《北京晚报》以《来函照录》形式刊登冯友兰的答复文字,“委员会公推我执笔写校歌,我遂写了这首《满江红》词。经委员会通过,送常委会,上报教育部。

“上报文件虽附有歌词、歌谱,但却没有报告歌词或歌谱作者的名字,因为我以为,词虽我写,却是校歌委员会通过,是集体的事,不该写个人的名字。我亲笔书写的歌词原件,现存西南联大档案。

“张文所谓冯友兰所作‘现代诗体的歌词’,只不过是冯氏后来应张清常要求,特别为张清常个人创作的《西南联大进行曲》所写的几句白话诗,与制定校歌并无关系。”

19801229日《北京晚报》刊登署名联大一校友的文章《联大校歌的作者到底是谁》,提出如果歌词为冯友兰所作,冯能解释是罗庸窃取了吗?

19812月冯友兰应北京图书馆之请,把联大校歌词《满江红》写成条幅,并注明录四十年前旧作。

19814月《清华校友通讯》复3期刊登黄延复先生的《西南联大校歌考》,其中附有张清常《献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曲曲谱首页的复印件。

19818月台湾《传记文学》刊登李钟湘的《西南联大始末记》,其中引西南联大校歌,注《满江红》作者为罗庸。

1980年到1986年张清常与黄延复和张源潜多次通信,讨论校歌作者问题。其中还谈到曾在西南联大工作的郑天挺和章廷谦等对校歌歌词作者的回忆。

198412月 冯友兰著《三松堂自序》出版,认定自己是校歌词作者。《三松堂自序》还说校歌评审阶段有三首歌词,分别为冯友兰、马约翰及张清常所作。因校歌委员会从未对外征集歌词,后两人均不可能写校歌歌词而参加评审。所以在以此书的某些内容作为史证材料引用时还须事先考证其是否符合史实。

19876月,《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发表黄延复、张源潜的文章《西南联大校歌制作经过》(以下简称《制作经过》)。《制作经过》依据西南联大的档案材料和张清常的回忆文章,认为罗庸是联大校歌《满江红》真正作者。

此后,闻黎明与侯菊坤合编的《闻一多年谱长编》,姜建、吴为公合编的《朱自清年谱》,西南联大北京校友会编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史》,王学珍等主编的《北京大学纪事》,刘家莹编《清华人文学科年谱》等,均认定罗庸是联大校歌歌词的作者。

1994822日 张清常复信给北京大学教授阴法鲁先生。阴法鲁先生寄给张清常的《西南联大校歌》油印歌片为罗庸的遗物。张的复信说,“大示及《西南联大校歌》单张收到。半个世纪零六年过去,睹物如见故人,曷胜感叹!”“膺中先生遗物中这一份乃后来再印的,我未见过。”张清常辨认该歌片,认为应是每年发给新生的那种,并说在北大、清华、南开的档案馆均有保存。但阴之所寄,张未见过。睹物思人,加之校歌作者的争论,令张清常心生无尽的感叹。

20004月香港司徒华先生得到友人从《西南联大校友通讯录》上剪下的歌片,其上印有:“罗庸等词,张清常曲”。司徒华先生还猜测:大抵冯友兰是“等”人中的一个罢。

综上所述,在1980年代冯友兰公开承认自己是校歌的作者之前,在档案馆和个人保存校歌歌片上,歌词署名大致有四种情况,即1)无署名,2)罗庸作词,3)罗庸、冯友兰作词,4)罗庸等作词。

二、对《作者考辨》中几个问题的讨论

《作者考辨》所得结论的主要依据是冯友兰的回忆文字和朱自清的日记,而对黄延复、张源潜等人取自档案的证据取漠视的态度。所以,有必要对《作者考辨》避而不谈的问题进行探讨。

1)关于认定冯友兰是歌词作者还应做什么?

据张清常的回忆,在1938年年末收到朱自清寄来的两首歌词,一是《满江红》词,一是新体诗“西山苍苍”。当时他只为《满江红》谱了曲,应该在当年年底寄给回昆明。19397月,张清常得知自己作谱的校歌被采用,兴奋异常,用很短的时间完成《献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曲。组曲的歌词就是由校歌《满江红》和冯友兰的“西山苍苍”组成。曲谱歌片的标注日期为 “July 28” (1939年)。并有“谨呈佩弦、一多师,恳乞赐正”字样。在曲谱中《满江红》词的起始处署罗膺中先生作,在“西山苍苍”起始处署冯芝生先生作。此组曲何时寄给朱自清不得而知,19391029日,冯友兰把该曲谱呈给联大常委梅贻琦校长。应该说,校歌委员会有三位委员冯友兰、朱自清、闻一多都应看过这份曲谱,问题是,为什么三人没有对歌词的署名提出异议,就归档了呢?

要认定《满江红》是冯友兰所作,还应回答:193977日,《云南日报》刊登了冯友兰《拟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录作七七抗战二周年纪念》,该诗写于何时?因为该诗就是现代体诗“西山苍苍”的文字修改本,其中把“西山”改为“碧鸡”,“滇水”改为“滇海”,“的”全改为“底”。1968年的交待材料和1980年冯友兰答辩词都说是应张清常要求,为写《西南联大进行曲》而作的,显然冯友兰的记忆有误。从张清常得到两首歌词的时间和该诗发表的日期上判断,该诗应写于校歌创作时段即193811月—12月,而《西南联大进行曲》是张清常完成于1946年。

2)如何看待校歌曲作者张清常

《作者考辨》指责张清常,“不仅拿不出朱自清的原信,甚至也说不清朱自清为何要劳动其时远在广西宜山的他为校歌谱曲”。不容否认的基本事实是,张清常是联大校歌的曲作者。张谱的曲被西南联大采用并流传至今,《作者考辨》还在追问为何请张清常谱曲,这还有意义吗?尽管当时张清常在广西宜山,他能在1938年初冬拿到委员会通过的校歌词《满江红》,一定是校歌校训委员5人中的一人寄给他的。所以他才能把谱好的曲子寄回联大,最终被采用。不然的话,以当时的通讯条件,张甚至不会知道西南联大在制定校歌。至于张清常此前是否有音乐作品发表并不重要,有联大校歌一曲就足以证明他的音乐才能。在《献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曲的首页,张清常标注 CP.24No.1说明这是他的第24件作品。

《作者考辨》说,“冯友兰自称是联大校歌歌词的作者,与张清常自称是联大校歌歌曲的谱者一样,二者都是当事人,如果采取排除当事人证词的原则,冯、张二人的说法都应一并不予采信”。我不能说翟先生有意偷换概念,讨论歌词作者问题,冯友兰说自己是歌词作者,才成为当事人。张清常是曲作者,对歌词不能参与任何意见,怎么能与自称是作者并且是校歌歌词委员会的主席一样成了当事人了呢?如果是曲谱发生类似问题,张自然是当事人,可现在是讨论歌词的作者问题,张提供的证言,若尊重事实,自当采信。

3)关于沈有鼎给清华大学校史办的信

《作者考辨》引用1981515日沈有鼎致清华大学校史办公室的信作为证据论证冯友兰是歌词作者。该信说:“我记得抗战时我们到昆明不久,冯先生作西南联合大学校歌《满江红》词,我当即谱了曲,虽然后未被采用,词曲保存在档案里。今天我见到这份材料,确实是我写的曲,词确实是冯先生作的,与罗庸先生无关。希望校史能忠于事实。因为听说张清常先生(同一歌词的曲作者)认为歌词是罗庸所作,这当是记错了,或者根本就弄错了。”

我认为,沈有鼎的信作为证据缺乏说服力。由于沈有鼎到清华大学查找档案的目的就是为冯友兰是校歌作者找证据,这种预设目的无疑会干扰沈有鼎对档案内容选取上的判断力。当沈有鼎查到冯友兰手抄的歌词和自己谱曲的歌谱时就立即认定冯友兰是歌词作者,可是信一开头就说“我记得”,说明沈所得结论仍然是以个人记忆为基础的。由于两件档案均无署名,经过从1938年到198143年的时间间隔,我们无法判断个人记忆的准确性,也就不能轻易采信沈有鼎的信作为证据来认定冯友兰就是歌词的作者。

另外,在谈到曲作者张清常作证时,《作者考辨》把张列为当事人,说应该回避。但在此处,对于同是曲作者的沈有鼎,沈的信却成了重要证据,在这个问题上《作者考辨》采用了双重标准。

4)关于校歌歌词与纪念碑碑铭之间的关系

《作者考辨》说,“碑文校歌,一稿两用”,还说,“校歌词与联大纪念碑铭文的一稿两用等等,都在联大档案材料中得到证明”,是哪份材料证明了冯友兰所说的“一稿两用”,《作者考辨》并未具体列出,只是论证说,只有碑文和校歌作者是同一人才能把校歌改成纪念碑碑铭,否则就是涉嫌抄袭。这样解释是否合理呢?我们还是重读一下此段碑文:“联合大学初定校歌,其辞始叹南迁流难之苦辛,中颂师生不屈之壮志,终寄最后胜利之期望;校以今日之成功,历历不爽,若合符契。联合大学之始终,岂非一代之盛事、旷百世而难遇者哉!爰就歌辞,勒为碑铭。”若歌词为冯友兰所作,赞辞如此恣肆洒脱,或有自夸之嫌;若为罗庸所作,他当以受之有愧的心情感谢冯友兰把校歌《满江红》改写成三字体诗,“勒为碑铭”,永存石上。再者,碑文中“爰就歌辞,勒为碑铭”一句,指出碑铭的出处,从学术角度讲,也合乎引文规范,不存在涉嫌抄袭问题。另外, 冯友兰写联大碑文,不同于作者抒发个人情感而撰文赋诗,而是为纪念在国难当头时全体师生所表现出“刚毅坚卓”的精神和联大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从某种意义上说,创制校歌和起草碑文是联大常委委托的任务,类似于撰写工作报告。在清华大学档案馆保存清华和西南联大的历史档案中有许多不署名信函、呈文和报告,有人判断其中一部份就是冯友兰的手笔,文字间挥洒着他的才气。在1930-40年代,任文学院院长多年的冯友兰,仗义、大气、任劳任怨、不计名利。

5)关于冯友兰在校歌作者相关材料中的误记

1968年冯友兰的交代材料和1980年《北京晚报》刊登的《来函照录》,其内容存在多处误记,与史实不符。在交代材料中,冯友兰称联大常委会委托他写校歌词,他写了《满江红》。1980年黄延复访问冯友兰时,冯仍称联大常委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并说不记得另外委托过别人。史实是,联大常委会并不是委托冯一个人写歌词,而是由5人组成校训校歌委员会,请冯任主席。此其一。其二,冯友兰请沈有鼎谱《满江红》曲的时间是在1124日校歌委员会把歌词提交常委会之前,因为委员会的呈文中已经附上沈有鼎的曲谱。另外,沈谱最终并未采用。其三,张清常的《西南联大进行曲》是1946年的事。完成于19397月的《献给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曲(包括了校歌《满江红》和冯友兰的现代体诗)全由张清常谱曲,没有采用沈有鼎的曲谱。其四,张清常谱写的组曲歌片在193910月经冯友兰交给联大常委梅贻琦,与交待材料所说的内容和时间不符。其五,19801123日《北京晚报》刊登的《来函照录》中冯友兰承认有校歌委员会,但称受校歌委员会公推,由冯执笔写校歌。史实是在19301030日之前,校歌委员会已经开始工作,1030日的会议上,罗庸提交了自己所写的校歌词谱,会议通过了罗庸的歌词,但未通过曲。其六,从现代体诗《西山苍苍》发表的时间(193977日)上判断,该诗也不是冯友兰应张清常要求,特别为《西南联大进行曲》而写的。由于内容上出现了种种误记,上述材料作为证据的说服力也就大大减弱了。

另外,《作者考辨》根据冯友兰1968年交代材料中默写了《满江红》的绝大部分,认为30年后仍能全凭记忆写出,就认为“除了承认他就是该词作者之外,似乎很难在找到别的解释”。如何解释? 首先校歌,在联大存在的那几年中,每年都要唱和听唱,许多学生多年后仍能唱校歌,不根据能否记住歌词就推断谁是歌词作者。另外,冯友兰作为校歌委员会主席,参与校歌的修改和审定,又在1946年写联大纪念碑碑文时把校歌改写成三字体的诗作为纪念碑碑铭,这样就使他对校歌印象深刻,也就记得更牢固,况且冯友兰又有超出常人的记忆力。

6)关于《三松堂自序》引述朱自清日记以及作为证据的问题

《三松堂自序》选录了三则朱自清的日记,即19381030日,1939614日和630日。其中所录630日日记内容与1997年出版的《朱自清全集》中的当日日记内容有较大差异。现全文抄录于此,《三松堂自序》三联版第357页:“大学校歌委员会下午开会,接受张清常先生的乐谱。三人喜欢张的歌词,大多数人接受其乐谱胜过其歌词,他们同意接受冯的歌词。”《朱自清全集》第十卷第31页:“校歌委员会今天下午开会,讨论张清常谱的曲。三个委员同意张的曲子,他们认为曲调比歌词更重要。冯的歌词早为大家所接受。”在《朱自清全集》出版之前,《三松堂自序》所引被读者视为朱自清日记的正本,西南联大校歌研究者也就此讨论校歌作者问题。实际上,《三松堂自序》显然误记了朱自清日记的内容,且掺入了冯友兰的个人记忆。因为当时校歌委员会没有对外征集歌词,只由委员会各委员起草,张清常不可能参与写歌词。1986年黄延复等人就此询问张清常,张明确表示未写过联大校歌歌词。由此推知,朱自清记写自己当日的经历,决不会记写“三人喜欢张的歌词”这件根本未发生的事。因《三松堂自序》的绝大部分内容为冯友兰口授,产生某些记忆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在选录他人未发表文稿时应认真校对,谨慎对待,以示对原作者的尊重,以免使读者对原作者产生误解。

《作者考辨》引用四则与校歌有关的朱自清日记来论证联大校歌作者问题。朱自清作为校歌校训委员,他的日记若有完整记录,对于认定校歌歌词作者自然有说服力,但是朱自清日记极为简略。《作者考辨》所引四则中,一则记校歌委员会接受罗的词,未录歌词;一则抄录校歌词,未注作者姓名;有两则记载校歌委员会接受冯的词,未录歌词。四则日记,出现作者名字的地方,没有歌词,有歌词的地方,没有作者姓名,且前后所记作者又不同。依据这样的日记认定谁是校歌歌词的作者,并不足以说服人。若要论证充分还应寻找到日记当时的其他证据,来补充日记的不足。但冯家没有继续举证,就认定校歌歌词作者是冯友兰。在清华大学校史组工作的黄延复先生则从档案馆查到1939630日,朱自清日记的当日,校歌委员会给联大常委会呈文中所附的歌片。虽然歌片上已涂去词曲作者的名字,当仍能看清有“罗庸、冯芝生先生作词,张清常先生制谱”的字样。作为证据,与朱自清日记相比,这份歌片就更有说服力,因为公开的歌片要经过原稿抄录,刻版,校对等多道工序;而日记只是一人随手为之,只为个人备忘。如果朱自清的日记中贴有这张歌片,那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日记所记的内容呢?另外,正因为在油印的歌片上词作者是两个人,由此可以判断,冯友兰认为自己是校歌歌词作者,也是事出有因。只是由于时间太久,冯友兰把一些具体的过程忘记了,而认定词作者只有他一个人。既然有“罗庸、冯芝生作词”或“罗庸等作词”的歌片,应该承认冯友兰为校歌的创作做出了贡献。

7) 在校歌评审阶段应该有几首歌词和曲谱参加了评审

据朱自清日记,1939614日,听校歌演唱,也就是一次校歌评审会,参加人除了校歌校训委员外,曲作者沈有鼎和马约翰列席参加,还有邀请了外国语文系教授杨业治作评审人。据杨业治回忆,歌词就一首即《满江红》,但有三支曲子,作者分别是张清常、沈有鼎和马约翰。据知,张和沈的曲谱至今仍保存在清华大学档案馆。据张清常回忆,在联大校歌确定之后,他收到在昆明工作的姐姐寄来的歌片,一共三张,一张是张清常谱曲的《满江红》,另两张是沈有鼎和马约翰分别谱曲的“西山苍苍”。据冯友兰回忆,有三首歌词,由冯友兰、张清常和马约翰作,其中,冯友兰自认写了《满江红》。前面说过,因校歌委员会没有对外征集歌词,张清常和马约翰也就不可能写校歌词。此外,19869月,张清常给黄延复和张源潜的复信中明确表示就没写过歌词,张还猜测或许是他姐姐冒他的名写的。冯友兰也说有三支曲子,曲作者分别是张清常、沈有鼎和马约翰。按照冯友兰的回忆,若三首歌词都有人谱曲,那就不只三支曲子,因张清常和沈有鼎都谱了《满江红》,张清常还应该给自己写的歌词谱曲,马约翰也应给自己的歌词谱曲,“西山苍苍”也还要有人谱曲,这样算来就有5支曲子了。鉴于杨业治、张清常和冯友兰都回忆有三支曲子,结合朱自清的日记和档案材料,这三支曲子应该是张清常、沈有鼎分别谱写的《满江红》、马约翰谱写的“西山苍苍”。 “西山苍苍”正是冯友兰所作,所以朱自清日记说“接受冯的歌词和马的谱。”据此,本次演唱会后校歌委员会放弃了以前已经接受的《满江红》,改为接受冯友兰的“西山苍苍”。委员会还请马、沈、杨三人修改马约翰写的谱子。从630日朱自清日记“三个委员同意张的曲子,他们认为曲调比歌词更重要”一句分析,应该是联大常委会对歌词《满江红》不甚满意,委员会才改用冯友兰的“西山苍苍”。半个月时间过去,马约翰的谱子恐怕仍未改好,所以,委员会开会从讨论张清常的谱子入手,三个委员认为曲调比歌词更重要,最后决定接受张清常的谱子。应该说是张清常的谱子挽救了歌词《满江红》,使之最终得到校歌委员会的认可。同时,冯友兰词马约翰谱的“西山苍苍”也就被淘汰了。一周之后,77日冯友兰在《云南日报》上发表了修改后的“西山苍苍”。

8)“文革”中的交代材料可否作为证据

《作者考辨》举196875日的交代材料作为重要证据论证冯友兰是联大校歌的词作者。问题是交代材料能作为证据吗?我认为,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违反了证人自愿作证的原则,交代材料不是作证人自愿写的。冯友兰被逼写交代材料时,精神恐惧,情绪紧张,又无任何历史资料参考,仅凭记忆写30多年前的经历,根本无法保证所写内容在史实上的准确性,这样的文字怎能用来作证呢?此外,这种交代材料,若以断案论,也只是口供,而且是在种种威逼之下写出的。口供如何能作为核心证据?重证据轻口供,是断案的常识。

关于交代材料在史实上的准确性,翟志成先生认为是足可相信的。《作者考辨》称,交代材料“做到了足够的详尽、具体、准确和真实的情势下,他们(红卫兵)才会认可交代材料的确有价值,才会承认交待者已彻底坦白。”翟先生过分强调交代材料的作为历史考证证据的重要作用和史料价值,是违背历史事实的。文革中众多知识分子惨遭抄家,最可宝贵的图书资料,私人信函、日记、手稿全被抄去,或封存或损毁;人身被隔离审查,受尽凌辱。在这种境遇中全凭记忆写交待材料,如何能做到“详尽、具体、准确和真实”?另外,以红卫兵的知识结构又如何认定交代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及史料价值?比如西南联大的历史,是至今日,尚有争议之处,文革中冯友兰写出交代材料怎能作为最强有力的反证证据呢?翟志成先生有过红卫兵的经历,如果他当时能见到冯友兰的交代材料会如何判断和认定,也只有翟先生自己来回答了。

9)关于回忆文字作为史证材料的缺陷

由于我们无法验证一个人所记忆内容的准确性,回忆文字也就只能为历史考证提供寻找历史材料的线索。回忆三四十年前的事,记忆力再好也不能保证每一细节都记得准确无误。只有依据回忆文字提供的线索而找到确凿的历史材料,才能成为证据。所以,冯友兰的自我承认,和冯友兰亲属所取得的各种证言,也就只能作为取证的线索。翟志成先生曾惋惜,没有从冯友兰学生翁同文先生那里取得文字证明材料。张清常也为没有得到郑天挺、章廷谦出具的文字证明感到遗憾。其实即便掌握了这些文字材料,其作为证据的作用力并不大。不管是名人如杨振宁,还是参与者如沈有鼎,凭记忆回忆40-50多年前的经历作为证言都不能为冯友兰的自我承认作有效力的证明,能够作出证明的只有当时的档案及其他文字记录。这一点,冯友兰要比翟志成先生更清楚,所以才想到查找朱自清的日记。而《作者考辨》的许多文字都在用冯友兰的话求证冯友兰的自我承认的真实性,又拒绝以联大的档案为依据,其论证过程总在原地转圈,没有给自己的结论提供充足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却仍对所得结论充满自信。忽然想起张清常在给友人信中的话,“冯(友兰)是不理会这些物证(包括联大档案在内),中国哲学史上那种唯心主义哲学搞到极端的学者,大概也是如此吧?”这样说尽管有些偏颇,但如果不依历史材料,包括存于档案馆的文献,以及民间私人收藏的歌片,那我们凭什么认定呢?就凭超强的记忆力,多次和多人的回忆文字,那还是历史考证吗?

三、关于《作者考辨》对《制作经过》论证方法的批评

《作者考辨》论证冯友兰是校歌歌词作者的过程中把西南联大的档案和众多联大校史研究者所举证据作为外缘材料,未予足够重视,却过分强调冯友兰在文革中交代材料的史料价值来为冯友兰的自我承认求证和辩护,而求证和辩护的证据又不充分,所以所得结论的可信度也就大大降低了。翟志成先生批评黄延复张源潜在《制作经过》中违背了历史考证的基本原则,一下子列举了四个,实际上,违反这些原则的恰恰是他自己。

其一,偏听偏信,这是针对《制作经过》采用了张清常的举证而言的。我们从1980719日张清常给黄延复的复信中知道,张清常所提供的校歌歌词作者的线索,黄延复在联大档案中基本上找到相关档案材料。黄延复等人之所以相信张清常的证言,是他们依据张清常提供的线索在联大档案中找到了相互印证的历史材料,可以说是“历历不爽”。与其说黄延复等相信张清常的证言,不如说他们相信了档案中所保存的史料。不仅如此,从黄延复的《西南联大校歌考》中知道,黄延复还访问了其他人,比如郑天挺、章廷谦,他们回答称记得作者是罗庸。黄延复认为,仅凭记得不能作为证据,所以没有引用。

翟先生说,“考证者必须屏除个人的好恶成见”,《作者考辨》一文,要论证冯友兰是联大校歌的作者,所用的证据大多与冯友兰及其家人有关联。除了冯友兰的交代材料和答辩词之外,获取朱自清的日记,杨业治的回忆文字,沈刚如的证言,还有沈有鼎到清华大学档案馆的查证,均是冯家的亲为或受冯家委托。这种“内举不避亲”的取证方式,其所得证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作者考辨》从未质疑,我们不能不怀疑翟志成先生的个人成见和偏听偏信的倾向。

其二,本末倒置。《作者考辨》说黄延复等人在史料的运用上,采用外缘材料否定核心材料。如何认定一份材料是核心还是外缘,不能凭对所要论证的论题是否有利,要根据材料与事件的相关程度、公正性和公开性。翟志成先生认为黄延复通过张清常提供的线索找到的的歌片属于辅助性的外缘材料,理由是张清常远在广西宜山,在校歌制定的过程中全不在场。翟先生真是要学老僧断狱了,不在现场者的证言怎可轻信?从1967年联大校友从加拿大带到台湾的歌片,1994年从罗庸先生遗物中发现的歌片,到2000年司徒华先生得到剪自《联大校友通讯录》中的歌片,时间跨度之大,地域范围之广,保存者与校歌创作关系之近,都说明当时校歌的深入人心,让人甚为珍视。所谓“礼失求诸野”,以这些私人的收藏作为校歌作者的证据,不是凭几个人靠记忆所写的证明书所能否定的。由“庙堂”到“乡野”保存着完整且丰富的校歌材料,我们有充分理由把这些保存数十年的校歌歌片作为历史考证的核心材料。

翟先生认为朱自清的日记、冯友兰的交代材料才是核心材料。先说朱自清的日记,《作者考辨》所举的4则日记,或有作者而无歌词,或有歌词而无作者,而所举作者又前后不同。拿这样的日记作为证据是不充分的。若要说服人就应有其他证据来佐证,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朱的日记就成了孤证,所谓“孤证不立”,是历史考证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证据怎能认为是核心证据呢?此外,在朱乔森为《朱自清日记》写的编后记中说,朱自清的日记是不准备发表的。由此说明日记的私密性,日记所记内容只是本人所关心的,记事也过于简略,写完后也不会像写诗文时那样认真修改。这样的文字朱自清本人不想公开发表,自然也就不会同意让人选出孤立的两条来用作证据。朱自清的后人完全有理由拒绝冯家查阅日记手稿的要求,若如此,冯家就拿不到所谓的核心证据了。

还要说一下冯友兰在文革的交代材料,翟志成先生用了很多笔墨把交待材料作为反证法的重要证据来论述。用1960年代冯友兰的个人回忆证明其1980年代的个人回忆,即便内容完全相同且与史实相符,也是自说自话,同义反复,怎就成了反证法的证据呢?如果要用反证法,应该是来自罗庸一方的材料,就是拿出罗庸否认自己是歌词作者有效材料作为证据,这样对于冯友兰是歌词作者的论证,才构成反证法,且不辨自明。

其三,《作者考辨》说黄延复等人在处理材料上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批评黄延复等人没有采信朱自清的日记,杨业治的证明和沈有鼎的信。关于朱自清的日记和沈有鼎的信在前面已经交待了。现在谈杨业治的回忆。1981年冯友兰的亲属得到杨业治的证言是,“我曾参加西南联大校歌歌曲谱的审定工作,记得很清楚,有一首曲的作者是马约翰,后来未采用。词便是现在的《满江红》词,词的作者不详。”到1990年代初,杨业治在撰写关于西南联大的回忆文章中说,在这次会上(19396月的校歌评审会),看了三份校歌,“立即主张采用罗庸词、张清常曲的《满江红》为校歌。《满江红》词的意境与岳飞的《满江红》有很多相似处,它受到了岳词的启发。历史环境的相似,悲愤激昂的情绪相似,甚至个别处遣词亦相似。歌词与曲调非常吻合。前半阕的悲怆沉着,后半阕的高昂兴奋,表达了我们百年来的积愤和今日雪耻图强的决心。这即是我们那时的情怀”。看来,时间和处境会改变人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表述,杨业治的两次回忆,差异不小。《作者考辨》采用了前一次回忆,而舍弃后一次,我想这才真是实用主义的态度了。

关于冯友兰记忆力的判断,翟先生著《冯友兰的两则误忆》专门考证《三松堂自序》中的两则误记。该文从历史事实出发,广征博引,体现一位历史学者的考证功力。该文还从理论角度上解释冯友兰回忆中出现的误差,其中说“‘社会’制约了回忆的方向,‘利益’指导了回忆的选择和重构,而理性又合理化了业已被选择和重构的回忆。”但是,对于冯友兰自认是联大校歌歌词作者的回忆文字,《作者考辨》说,“冯友兰年届髦耋-----但却仍然心智清明,记忆力亦无明显减退的迹象”,不承认冯友兰会发生误忆。对于出自同一本书(《三松堂自序》)的内容,发现与论题无关的误忆就引经据典,多方考证以证明冯友兰所忆误在何处。而要使用所忆的内容作为证据时,又充分相信冯友兰的记忆力,认定所忆内容无误,这能说是一位历史考证者所应有的科学态度吗?对冯友兰的回忆内容是否准确,不是根据冯本人所称记忆力是否可靠,而应该对其所忆内容用翟先生在《冯友兰的两则误忆》中所用的方法进行充分考证之后再认定,才能避免实用主义。

其四,关于推理问题,《作者考辨》批评《制作经过》滥用推理。黄延复看到1939630日呈送给联大常委会的歌片上原有“罗庸、冯芝生先生作词,张清常先生制谱”字样,有红、黑两色墨迹涂盖了冯芝生,黑色墨迹涂盖了其他名字,就推测是冯友兰先用红笔先把自己名字“冯芝生”涂去了,表示自己不愿署名。这种推理完全是善意的,表明作为委员会主席的冯友兰虽对校歌歌词有贡献,却有功不居。翟志成先生也有推理,他认为19381124日朱自清日记中抄的歌词是冯友兰所作,并推断说本次委员会推翻了上次会议的决议,用冯友兰的代替了罗庸的。这种推理站得住脚吗?在19381030日之前各委员就开始写校歌了,所以在30日委员会开会时才审议并接受了罗庸的词,但未通过曲。此后,委员会的工作就应是找人谱曲。也许就在1030日到1124日这段时间里,朱自清把歌词寄给张清常,冯友兰把歌词交给沈有鼎。沈很快谱完,并在1124日的委员会后的呈文中附上了沈的歌谱。张清常因远在广西,邮路不畅,张谱的曲没有能及时寄回。在1938年底或1939年年初,联大校歌委员会应该收到张清常谱写的歌谱,那封面上署有罗庸作词。如果说朱自清在寄信时把歌词作者的署名搞错了或者张清常把作者署名搞错了,朱自清及其他校歌委员(包括罗庸)在接到张清常寄回的歌谱后会立即改正,不会把署名有误的歌谱交给委员会并存档,更不会据此印成歌片。翟志成先生不理会联大档案中依然保存的完成于193812月底的歌谱,凭逻辑推理得出1124日会议否定了1030日会议的结论,是不是过于武断了。

四、一些想法

《作者考辨》以19396月朱自清的两则日记为铁证认定冯友兰是词作者,而认为词作者是罗庸的张清常则说,朱自清1938年初冬给他的信中说《满江红》为罗庸作,可是至今没有找到这封信的原件。这封信真的那么重要吗?这封信所产生的结果已经为校歌委员会所接受,只是争论的双方对这个结果的认同上存在严重分歧。即便找到朱自清的信就能让争论的双方偃旗息鼓吗?对于校歌作者问题,张清常在1986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说:“我一向认为,冯先生既为校歌委员会召集人,这件事弄得不明不白,他首先‘不能辞其咎’。用现代话说,应该‘检讨’”。如今两位参与制定校歌的当事人均以作古,无须再追究谁的责任。我们现在应从更多的方面寻找证据,比如:

1)冯友兰和罗庸创作校歌歌词过程中的原始材料;

2)若认定为冯友兰作品,应有罗庸否认是词作者的声明。一位教授如果看到别人的作品署了自己的名字,应该会在某种场合表明态度;

3)若认定为罗庸的作品,也须对朱自清的后两则日记和冯友兰在《三松堂自序》的记述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比如:当时联大内部刊物对校歌作者的记载。

我认为,在找到新的证据之前,似可把校歌看作是校歌委员会的集体创作作品。从校歌创作的整个过程看,校歌委员们通力合作,融洽而尽责;词曲作者们以一种使命感投入校歌创作,才使联大常委会委托的工作圆满完成,并创出经典。在西南联大结束前,冯友兰又写了“引”和“凯歌词”,加上校歌《满江红》和“西山苍苍”即“勉词”组成《西南联大进行曲》,为联大完成最后的大合唱。在西南联大结束前夕,三位原校歌委员再度合作,冯友兰撰文,闻一多篆额,罗庸书丹成就了有“三绝”之誉的联大纪念碑。当年那批学人的品格、学养和胸襟令人赞叹和景仰。今天我们讨论有关他们的一些事情,不要以今天的习见去蠡测他们当年的襟怀。引一段纪念碑碑文,结束此文。“文人相轻,自古而然,昔人所言,今有同慨。三校有不同之历史,各异之学风,八年之久,合作无间,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此其可纪念者二也”。

附录:

1)西南联大校歌歌词《满江红》

“万里长征,辞却了五朝宫阙。暂驻足衡山湘水,又成离别。绝徼移栽桢干质,九州遍洒黎元血。尽笳吹、弦诵在山城,情弥切。千秋耻,终当雪;中兴业,须人杰。便一成三户,壮怀难折。多难殷忧新国运,动心忍性希前哲。待驱逐仇寇、复神京,还燕碣。”

2)冯友兰作现代体诗

“西山苍苍,滇水茫茫。这已不是渤海太行,这已不是衡岳潇湘。同学们,莫忘记失掉的家乡,莫辜负伟大的时代,莫耽误宝贵的辰光。赶紧学习,赶紧准备,抗战建国都要我们担当。同学们,要利用宝贵的辰光,要创造伟大的时代,要收复失掉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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