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孟凡茂:读陈石遗的一首诗

2015-12-22 | 孟凡茂(1979 自动化) |

1922年秋冬之际,诗人陈石遗到北京,与林长民(字宗孟)会面,并应林长民之请作了《壬戌冬月与林宗孟会于京师,属以白话诗,成十八韵》:

七年不见林宗孟,刬去长髯貌更劲。

入都五旬仅两面,但觉心亲非面敬。

狂既胜痴瘦胜肥,目之于色亦论定。

纵谈政学无不有,引观内室评图镜。

小妻二人皆揖我,常服黑色无妆靓。

长者有女年十八,游学欧洲高志行。

君言新会梁氏子,已许为婚但未聘。

少者长身腰如杵,搴腕浣衣不畏凊。

年年生儿已五六,大儿丰下方卧病。

我言近来孩童辈,英特类多出天性。

十数年后试屈指,定非寻常旧百姓。

须臾留饭进乡味,一坐团圞一家并。

壁间图像双老亲,识我之时年皆盛。

君因指告诸儿女,祖母少时善吟咏。

闺中早识陈某某,三世通家今未竟。

此来有似唐杜甫,卫八处士诗投赠。

又如避兵遇孙宰,妻孥出见欢相近。

君言此会未有诗,白战已持寸铁竞。

我亦携君一长句,刊入《诗钞》走不胫。

从诗中可了解到,老诗人陈石遗与林长民已经七年没有会面了。到北京的50多天里,他们也仅有两次会面。那年林长民剃掉胡须,人也更显得清瘦精神了。性情上的狂与痴,体态上的瘦和胖,若对比起来,前者都应是胜于后者的,用孟子的话说是,“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两人讨论学术,谈论政局,真是无话不谈,还在书房内室里鉴赏带有图案的铜镜,品评艺术妙品。

主人的两位小妻都来向诗人行礼,她们衣着朴素,并不化妆。年龄稍长的小妻有个女儿,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才从欧洲游学归来,是个志向高远的姑娘。主人说已经把她许配给新会梁启超的长子,但梁家还未下聘礼正式订婚。年轻的小妻,体格健硕,大冷的天挽起袖子洗衣服,真是不怕冷呀。这几年她竟生了五六个男孩子,不巧,相貌端正的大儿子正在患病。依诗人的看法,现在的孩子们,所表现出的聪明特质大多出自他们的天性。十多年后,他们长大成人,一定与旧时的老百姓大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吃饭的时间,主人特地做了家乡风味的菜肴款待诗人,大家围坐一桌,高高兴兴地就餐。墙壁上有主人父母的画像,他们盛年时就与诗人熟识了。主人与孩子们说,你们的祖母年少时也是喜欢朗诵诗歌的。对于陈先生的诗,很早就在家里传诵了。诗人认为,这已有三代的交谊将会继续下去。这次来京会面,诗人觉得有点像唐代的杜甫,得到友人卫八的款待,并写诗赠给他。这场面也如同逃难的杜甫遇到了老友孙宰,孙宰携妻带子出门相迎。主人说,这次相会就不写诗了。但诗人认为,自己的诗也没有全照主人的要求,用白话写,白话中也夹杂了文言。最后诗人表示,要把主人祝梁启超五十寿的诗选入自己正在编辑的《近代诗钞》中,让它传播的更远。

陈声聪的《兼于阁诗话》和王揖唐的《今传是楼诗话》都收录了这首诗,两者只有个别字句不同。对于这首诗,两书都是19韵,与题目不合,似可删去第三韵,“狂既胜痴瘦胜肥,目之于色亦论定”。林长民希望诗人写成白话诗,但“目之于色”的典故,与这次相会的场景联系并不密切。诗话的作者看来,旧诗人也能写白话诗,但这样的诗真不能说是白话诗。

“君言此会未有诗,白战已持寸铁竞”,如何理解?林长民说,这次相会他就不写诗了。陈则说,我的诗也没有照你的要求,全用白话,“白战”手法中也用上了“寸铁”。“白战”一句出自苏轼的《聚星堂雪》,“当时号令君听取,白战不许持寸铁”。实际上,苏轼所说的“白战”,也与白话诗没有关系,是说在写诗时禁用体物语,如在咏雪的诗中,不能用“月”、“银”、“玉”、“舞”等描写雪的颜色和形态的字。苏轼把这些“体物语”比作徒手格斗中的“寸铁”。这样作法无疑增加了作诗的难度,诗人们也在这严苛的限制下,体会作诗的乐趣。

对于最后一韵,“我亦携君一长句,刊入《诗钞》走不胫。”陈声聪先生说,是指陈石遗把林长民的《寿梁任公五十》录在《近代诗钞》中。《近代诗钞》照例不收贺寿诗,林的贺寿诗被录在了诗人简介中,循例中亦有破例。如此说来,此句也是对“新会梁氏”一句的补充,同时传达了林、梁两人的交谊。林长民贺梁启超寿诗应写于1922年的年初,梁启超虚岁五十,其中有:“我生丙子公癸酉,岁数相差才几时。生天成佛孰先后,两不敢计惟师资。愿公长健作山斗,寸舌椽笔终相追。文章便算公事业,一日万言到期颐。”顺便说一下,梁启超生于1873年,林长民生于1876年。“生天成佛孰先后”,一语成谶,1925年林死于乱军之中,先梁而去。“一日万言到期颐”,“一日万言”的写作,在用毛笔写作的年代,那真是一件费心耗力的事了。如此繁重的劳作,梁启超没有能活到“期颐”的年岁,56岁就与世长辞了。

如今这首诗还受人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记录了林徽因和梁思成婚恋的可靠信息,在1922年冬,梁家已求婚,林家已许婚,但尚未订婚。“君言新会梁氏子,已许为婚但未聘”为林长民亲口所言。林杉著《细香常伴月静天——林徽因传》收录该诗的另一个版本,题为《宗孟留饭索诗纪之,并约作妪鲜语》:

七年不见林宗孟,剃去长髯貌瘦劲。

入都五旬仅两面,但用心亲辞貌敬。

狂既胜痴瘦胜肥,目之于色亦论定。

纵谈政学无不有,引观内室评图镜。

小妻二人皆揖我,常服黑色无妆靓。

长者有女年十八,游学欧洲高志行。

挚交新会梁氏子,已许为婚但未聘。

少者长身腰如杵,搴腕洗衣不畏凊。

年年生子已五六,大儿丰下方卧病。

我言近来孩童辈,类多英特出天性。

十余年后试屈指,定非寻常旧百姓。

须臾留饭出乡味,团圞十人一家并。

壁间图像双老亲,识我之时年皆盛。

君因指告诸儿女,祖母少时善会吟。

闺中早识陈某某,三世通家交未竟。

此来有似唐杜甫,卫八处士诗投赠。

又如避兵遇孙宰,妻孥出见相欢迎。

君言会合应有诗,白战勿持寸铁竞。

从文字上判断,这个版本应在先,用了更多口语。最后一句也与上面的版本不同,用林长民请诗人写诗记录此次会面作结。诗题中“妪鲜语”,应是指白话和新词。另外“剃”字,在《兼于阁诗话》中为“剗”,简化字为“刬”,音义与“铲”同,网络的文本错打成了“划”。诗人没有用剃、刮等常用字,而用了“刬”,应该刻意使用白话吧。

祖父辈的陈石遗一定很关心林徽因的终身大事,在那个时代,18周岁尚未出阁,应属大龄青年了。关于梁思成和林徽因从恋爱、订婚、结婚,诸多传记作品均有详尽的描述,这里想引梁启超的两封信中的几句话来印证。从中也可了解梁启超对儿女婚姻大事的深切关心和开明态度。

1923年1月7日梁启超致梁思顺(梁思成的姐姐):“思成和徽音已有成言,(我告思成和徽音须彼此学成后乃定婚约,婚约定后不久便结婚。)林家欲即行定婚,朋友中也多说该如此,你的意见怎样呢?”

1923年11月5日梁启超致梁思顺:“徽音我也很爱她,我常和你妈妈说,又得一个可爱的女儿。但要我爱她和爱你一样,终究是不可能的。我对于你们的婚姻,得意得了不得,我觉得我的方法好极了,由我留心观察看定一个人,给你们介绍,最后的决定在你们自己,我想这真是理想的婚姻制度。好孩子,你想希哲如何,老夫眼力不错罢。徽音又是我第二回的成功。我希望往后你弟弟妹妹们个个都如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