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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同志逝世

2013-10-12 |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1010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郑天翔,曾用名郑庭祥,1914 9 9 日出生 ,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六苏木乡人。1934 年考入南京中央大学农学院农业化学系学习,1935年转到北京清华大学文学院外国文学系学习,后转入该院哲学系。同年12月,郑天翔参加了北平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动的“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并参加了其后的各次示威游行和其它抗日救亡活动。1936 2 月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和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 10 月后,郑天翔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工作。翌年11 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调晋察冀边区中共北岳区党委宣传部工作。1943 年任河北阜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同年8 月,任聂荣臻的秘书。1945 6 月调绥蒙地区工作,后任中共塞北地委,任宣传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郑天翔先后任绥南专区专员(后兼凉城县县长)、中共绥南地委敌工部部长、中共凉城中心县委书记、中共绥南工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科长。

1949 9 月,中共包头市委在丰镇组建,郑天翔任市委副书记。同年12 月,郑天翔兼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进驻包头开展工作。1950 2 月,兼任包头市市长。1952 9 月,调华北局工作。1953 年,调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兼秘书长。1955 6 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成立市委书记处后,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受迫害。1975 11 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1977 7 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8 5 月,任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1982 5 月,任七机部顾问。1983 年,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郑天翔历任中国共产党第七、八、十二、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在党的十二、十三届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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