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村官”初长成——我眼中的大学生村官周倍良(2002级法学)

2009-06-05 |

丹(2001级硕法学)

周倍良,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同年报名参加北京市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现为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兼团支部书记。

正在工作的周倍良(中)

作为学校就业部门的老师和周倍良的师姐,我看着他从校园进入农村,不断地成长、成熟。近日,得知他已经当选为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甚感欣慰,在祝福他的同时,也回想起这两年间他的变化,点点滴滴,记上心来。

出征:立大志,入主流,上大舞台,成大事业

2006年初,我到法学院和2006届本科毕业生座谈,交流法律专业的学生如何准确定位,顺利求职。正是在那次座谈会上我认识了周倍良,印象尤为深刻的是,他是一个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形成了较为明确想法的学生,话虽不多,但是言语间透着一股坚毅——“用自己的知识,为百姓办点实事”,所以公务员是他的主攻方向。不久,北京市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计划,周倍良毅然报了名,并与新闻传播学院的张玉和生物系的张昆阳同学一同成为北京市第一批“大学生村官”。

我曾经问他,选择当“村官”会不会只是一时的冲动?是否对于未来的农村工作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告诉我,这个决定在最初遭到了亲人和朋友的很多反对与不理解,大家觉得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从农村跳出来,现在又跑到农村去,实在太不值了。不过学校倡导的“立大志,入主流,上大舞台,成大事业”的择业观对他的影响很大,虽然到农村工作可能会很辛苦,但那里的广阔天地正是施展才华、磨砺意志的大舞台。现在正赶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时机,年轻人可以好好做一番事业。周倍良说,不可否认,做出这样的选择源于内心一直涌动的浪漫的英雄主义情怀,自己希望能够成就一番事业,如果能够在农村实现自己的理想,他愿意尝试,为了那份梦想的成就感,“无论多苦多累,都值!”

入村:先当“村民”,后当“村官”

先当“村民”,后当“村官”,这是今年55日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给大学生村官回信中提到的。这句话,非常精辟地概括了在农村做好基层工作的基本态度。这句话,也让我感触很深。周倍良到坝房子村工作3个月后,给我们寄来了一封信,讲述了他在农村工作的心得体会,其中特别提到了他草拟的公开信被领导批评的事情。

“在农村,对群众开展工作切忌长篇大论、言之无物。毛泽东在1942年的《反对党八股》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形象的描述,‘我们有些同志欢喜写长文章,……长而且空,群众见了就摇头’。但我们这些长期深受人文雅气熏陶的‘书生们’,碰到这些问题时,往往将这些禁忌抛到了九霄云外,而喜欢舞文弄墨炫耀一番文采。但结果往往会吃力不讨好,因为老百姓对这些长篇大论‘不感冒’,他们最希望看到简单、实在的东西。

前不久,在完成书记交给的《给全村村民的一封信》的任务中,我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对原本简单的几件事引经据典、大书特书,洋洋洒洒几千字,但结果是老百姓看了说太罗嗦、太空洞。一开始,我对这样的评价还不是很服气,但经过书记的教育和自己与村民们认真的交心,我发现了自己的错误。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农村工作虽说复杂、繁琐,但它其实又很简单。老百姓需要实在、实效的东西。明明白白说事、简简单单做事,就是农村工作的制胜法宝。”

在实践中,周倍良深深感到要做好“村官”,必须以农民的身份了解农村、融入农村,只有从农民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地掌握社会的实际情况,亲身体验到中国的国情。 “我必须走到老百姓家里,与他们拉家常、谈谈心”。“农忙时,我会跟着书记到田间地头与村民一起劳作,挖坑、浇水、搬运蔬菜;汛期来临时,我则跟着村委一起出现在防汛现场,帮助疏通下水管道……”在这样的过程中,周倍良实实在在与农民群众走到了一起,进而明确了村官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他在村委会办公室的墙上贴上了四个大字:常备不懈。他说自己愿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梳理一下工作思路,动笔写写文章。

成长:“谢谢你,老乡!”

学以致用是每个毕业生所期望的,周倍良也是如此。一个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不仅成为他有生以来接手的第一个官司,更让他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农民律师”。

工作不久,正好赶上村里为一个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而烦恼,村里准备通过暴力的方式强行收回土地。作为助理的他建议书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并毛遂自荐担任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书写诉讼状、收集证据、出庭诉讼,一个人承担了案件的全部处理,这对从未独立办过案的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周倍良说自己必须扛起责任。“那段时间,我真是入了迷,吃饭在想、骑车上班在想、睡觉也在想。就跟辩论赛似的,我必须想到他们可能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逐条驳回,还请学校的老师帮我分析。” 经过大大小小十多次开庭和长达一年多的漫长诉讼,最终获得了案件的彻底胜利。村集体不仅收回了43.5亩的土地,而且被告破坏耕地的不法行为也得到了制止。现在通过重新招商引资,这块地每亩涨到了1万元,村里一下子获得了近50万元的利益。他也赢得了村民的信任。

在普法的过程中,他接触了很多村民,越发感觉个人的力量有限,于是产生了进一步扩大队伍的想法。他便和学校法学院联系,共同建立了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公益服务的法律援助站——清华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农村法律援助站。在学校的帮助下,不仅有了专门的热线电话,而且每周定期都会有法学院的同学来村里接待村民咨询。周倍良同时也担任了镇里的普法宣传员,一次在全镇进行普法宣传的时候,他遇到了一群正要去讨要拖欠工资的民工。周倍良认真给予分析,建议他们找区劳动监察大队解决问题。事后,民工们亲切地对周倍良说:“谢谢你,老乡!”周倍良说,这是他听到的最悦耳动听的称呼。

今年5月,在浏览清华校友网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篇《瑞丰农庄樱桃采摘节》的公告,文中描述瑞丰农庄位于北京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在联系方式中,我看到了一个署名为清华大学生“村官”的手机号。这一连串熟悉的信息让我一震,一打听,果然是周倍良的手笔。原来,村里武大姐家承包着一个果园,每年5月她家都会迎来樱桃的大丰收。但由于各种原因,每年她家的樱桃销售都是一个大难题。了解情况后,周倍良想到了为武大姐包装设计包含樱桃采摘在内的农家娱乐、休闲等游玩项目。为了达到比较好的宣传效果,他不仅建立了专门的宣传樱桃采摘的网页,还把相关信息发送到国内各大知名网站论坛上。校友会将村里樱桃采摘的信息发布到了清华大学校友会的网站上,向广大的在京校友和企业宣传,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到武大姐家农庄采摘樱桃。看着络绎不绝的游客,武大姐心里也乐开了花,高兴地说:“有了小周的法子,以后再也不用愁了。”

和周倍良聊天,发现这两年里他自己主动地办了不少事。“清华有个传统,把自己的发展和祖国的发展结合起来。我最大的体会便是要将个人的理想和发展与集体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那样的工作才有意义和生命力。”周倍良说。

现在的周倍良,把坝房子村、永定镇视为他的第二故乡,开口闭口乡亲父老。他说:“现在我的工作也得到了亲戚朋友们的支持与理解。我想这一切都在于我正确选择了一个适合自己的事业,选择了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我已经割舍不下这份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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