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芮沐:只兴实事 不采华名

2015-04-20 |

芮沐(1908.7.142011.3.20),中国杰出的民法学家,中国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学届泰斗。1930年获上海震旦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32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获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41年至1945年任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1947年任北大法律系教授,曾任北大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爱国爱民转“文”从“法”

“芮沐先生对于我国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具有开创之功。他不仅是经济法学界的‘名人’,也是民法学界‘有实无名’的高人!”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之江校区的咖啡屋,法学院的教授张谷先生向记者娓娓道来。

新世纪初,张谷先生在北大法学院读博,在这段时间里,他因为重新出版芮沐先生的旧著《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有幸近距离接触过当时已九旬高龄的芮沐先生。“芮沐先生是你们湖州人。”张谷先生说。

芮沐的父亲是湖州商人,从事纸业生意,把江西的纸张卖到上海,后来全家迁居上海南翔镇。芮沐1908714日出生在南翔,排行老三,兄妹8人。少年时,芮沐就读法租界浦东小学,尔后,转法国的圣房记教会学校,为学习英语、法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27年,芮沐到英租界马克密林读中学,毕业后,考入震旦大学,获文学学士。

芮沐的法语极好,1931年,未经考试便被巴黎大学录取转读法学,获得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又去了德国留学,获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芮沐原喜文学,缘何转择法律专业?事出有因,一是其二哥,踢足球时被菲律宾人拿棍棒打掉下颚。后来二哥在街头劝架,又莫名其妙地被人打死。二哥之死,没有任何人负责,惩办凶手。当时上海租界极为混乱,黑道猖獗,每天都有无辜者惨遭杀害而无处申冤,这促使芮沐决心学好法律,保护像二哥一样的中国人。二是他对当时租界的“会审公廨”深恶痛绝。“会审公廨”是一个列强的联合法庭,最后的审判不是凭是非曲直,而是凭各国的实力。而中国人到了这样的法庭,没有任何公平可言,只有受屈辱、受迫害。当时这样的现实,促使芮沐萌发“法律救国”的思想,他想用法律,帮苦难的中国人打赢官司。

1939年,芮沐回国,先后在重庆的中央大学、昆明的西南联大教书,同属费孝通、钱钟书一代海归精英人物。他们个个中西汇通,满腹经纶,人人满腔抱负。而芮沐与费孝通几十年的深厚友谊,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在西南联大时,他与周佩仪结为伉俪。周是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学生,年轻时知书达理、典雅端庄。1945年“一二一”惨案在西南联大发生。次年李公朴、闻一多又惨遭杀害。血气方刚的芮沐,义愤填膺,在课堂上,公开抨击国民党的黑暗残暴。之后,他带着对国内政治的失望,偕妻子去了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大女儿就在美国出生。

1947年,在美国过着殷实生活的芮沐,对新中国充满希望,决定回国,迎接解放。当时妻儿无法与他同行,他却对妻子说,再晚就迎接不了解放,毅然只身回国,任北大法律系(法学院)教授。

芮先生在学界知识渊博,除了精通英、法、德、俄、日等外语,也会东欧的一些小语种。连费孝通对他的外语天赋也敬佩不已。新中国成立后,芮先生曾代表国内法学研究者出访欧美,积累了不少的人脉资源。后来,不少国外学术机构,如美国纽约大学刑事学院、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英国伦敦大学等曾邀请他担任教职并定居,都被他一一婉拒。

为人为学参透名实

张谷先生告诉记者:“1998年,北京大学校庆时,中央电视台在《东方之子》栏目里专访芮沐先生,专访的题目为《一个没有专著而著名的法学家》。其实早在1948年,芮先生就出版36万字的《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这部书在中国法学史上被誉为1949年前中国民法学的绝唱!1949年以来,大陆地区的民法著作,也无有出其右者。这是中国民法学者撰写的一部可以和世界对话的作品!”

张先生说:“作为一部民法学力作,《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的学术价值经历了历史的考验,历久而弥新。早在半个多世纪前,北大著名教授刘抱愿先生就对该书评价极高。他称赞该书是讨本究原、明体达用的会通之作,是不泥陈说、独抒己见的佳作,并相信该书的出版对学术浮夸、学术消沉,能够发挥救弊起衰的作用,仍值得学界及学生研读。”据张先生介绍,200210月,台湾三民书局重新复制出版芮先生的这部著作。在北大读博期间,在潘汉典教授的推荐下,张先生参与了这部法学“绝唱”的再版工作。200311月,《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作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之一,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重新出版。其实芮先生在法学领域里不只撰写了一部著作,1948年到1994年还有不少著作和文章发表,其中有《法学比较方法论及案例(英文)》、《外国民商法》、《美国和西欧的经济法及国际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立法的新发展》、《经济法讲义》、《国外经济法发展概况》、《关于我国经济法的概念、体系和内容》、《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几个问题》、《中国新经济立法和某些政策问题(英文)》、《中国涉外经济法》等等,分别由国内外著名出版社出版或刊登在权威杂志上。芮沐先生还参与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第一部《法学词典》的编写。

既然《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的学术价值在中国法学史上的地位甚高,芮先生还有不少法律著作,缘何芮沐先生还被央视媒体冠以“一个没有专著而著名的法学家”?这和芮沐先生的人格有关。芮先生曾用书法写下:“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这是做人的金玉良言,也是做学问的朴实道理。”

可敬可爱渊博大书

如果说“民法”是芮先生学术研究的起点和制高点。那么在“中国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领域里,芮先生是奠基人。张谷先生介绍说,新中国成立后,芮先生除了参加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部分的起草,还在我国颁行《民法草案》前,就“私人间的合同、经济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的各自特点提了意见,这些意见也成为我国《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颁行的先声。改革开放初期,芮先生就提出:“在做好民法研究的同时,还应建立经济法专业。”他在北大和全国意义上创建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科。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开设了全国第一个经济法本科专业。随后,北大先后成立了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芮沐先生均担任第一任所长。没有教材,70高龄的芮先生亲自编。著名律师牛太升是浙江法学会副会长,他告诉记者,他是1964年在北大法律系读书,当时芮沐先生是北大法律系的副主任。他学识渊博,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言谈举止很有学者的风度。他的科研成果在法学史上有很大的影响。

被誉为“法学第一翁”的芮沐

芮先生一生指导了12届博士研究生,加上新中国成立前培养的学生,受教于芮沐先生的人当以千计。到1999年他亲自指导的最后一批博士研究生毕业时,芮沐已有92岁高龄。这些当今中国法学界金字塔顶尖的人物都出自芮门。许多弟子都已成为中国法学界的名家!吴志攀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是芮先生最早的博士研究生之一,他在《闻道与问道》一书中将芮先生比作是一本渊博的大书:“我有幸走近这本大书,阅读了其中的几页。但是,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章节,我还没有读,还等待我更加深入地阅读,也要等我的阅历增加,才能深刻理解。在这部‘大书’里,可以看到这样一位可敬可爱的师者:严谨、大气、热心、责任感强。”

芮先生在法学界贡献巨大,但是他也没有享受离休干部的待遇,在北大他居住在燕南园65号,63号是马寅初家、64号是翦伯赞家、67号是冯友兰家。这些名士恬淡睿智,芮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他经历过动荡的战争年代,在文革中遭受过政治迫害,然而他只有宽容,没有憎恨。2011320日,这位中国法学界的第一翁驾鹤仙去,告别了居住61年的北大燕南园,终年103岁。(汤建驰)

转自《湖州晚报》201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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