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老清华的通才教育

2010-06-29 |

郭道晖(1951电机)

庆祝清华大学创立100周年,母校正在争取向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前进。要达到这个目标,我认为老清华的某些优良传统还值得继承和发扬,其中通才教育和“自由思想、独立精神” 就是重要的一环。

记得解放前我在清华大学念电机系的时候,读到梁思成教授在《清华学报》上发表的一篇《理工与人文》的文章,其中提出,理工与人文是相通的学问,不可偏废。只会理工、不懂人文,或者只会人文、不懂理工的人,只能算是“半个人”。他甚至提出要“反对‘半个人的世界’”。

解放前的清华教育方针是实行“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或“通才教育”(general education )。校长梅贻琦和一些教授如冯友兰、潘光旦等都曾撰文讨论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如果学理工科的学生只埋头于他那个狭窄的专业,没有人文方面的素养,最多只能做一个“高级匠人”。电机系系主任章名涛教授在我们初入学时对我们的教导是:“青年人既要学‘为学’,更要首先学‘为人’,做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学“为人”,固然要有道德素养,学“为学”也不能限于本行专业,而要有广泛的文化与社会知识,这也有助于养成人的高雅和高尚的情操。一个人可能很有专业知识,但不一定有文化。他是某行专家,如果不具备“通识”与“达德”,则只是“半个人”,不能算是文化人,也不可能成为大学问家、大科学家。一流学府就需要培养出这样的大师。清华一些原来学理工的学生,毕业后转而从事文法专业的工作,都能应付裕如,取得较大成就,成为出色的行家,不能不说多得益于他们在校时所受的通才教育。

清华老一辈大师,无论是自然科学家还是社会科学家和文学家,大都学贯中西,融汇古今,兼通文理。清华大学电机系的创办人顾毓琇,既是杰出的科学家,又是作品甚丰的著名诗人、戏剧家、音乐家。梁思成也是如此。他们将几千年的中西文化精华和时代精神融化于自己的血脉之中,在“为人”与“为学”上达到他们那个时代的高峰。

到我们这一辈,虽然已大不如前人,但仍得通才教育之余荫。我们同班同学中,不仅有大批电力、电子方面著名的本行专家教授,单是工程院院士就有四位(张履谦、金怡濂、陆建勋、王众托),金怡濂还获得当年唯一的国家最高科技奖;而且,还出了一位长于治理经济的总理朱镕基,一位水电部副部长(张凤祥)和一位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兼书法协会会长、著名书法家(宣祥鎏),一位著名的工业经济学家(张信传),两位法学家(郭道晖、徐刍),乃至著名的音乐家、诗人,等等。他们在参加工作后能自如地转入其他专业或兼精其他学问,大约同他们所受清华通才教育有关。

我在校时就常去听朱自清、冯友兰、张奚若、陈岱孙、吴晗等文法学院的大师们的演讲,到建筑系去听美术课和学画素描,到图书馆去博览群书,获取多方面的人文、社科知识和素养。后来由工科改行搞文法科,在人文方面的成果,也与原来所学理工的知识息息相关。我50岁才步入法律界,研究法学(可谓晚年出家,法学界称我是“白发青年”),也多少得力于理工方面的严格治学态度和方法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的训练。当然,这些也是从小学到中学就已开始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历程的结果。

解放后,1952年学习苏联,进行院系调整,我被派遣代表清华党委参加新北大的筹委会任委员,协助行政负责人周培源教授将清华的文法理各系并入北大,清华只剩下工科。这是极大的失策。此后,清华在教育目标上提出 “清华大学是红色工程师的摇篮”,和 “又红又专”要求,“红”则主要是注重政治立场;“专”则是限于本行专业,培养“红色高级工匠”,专业越分越细,而不是文理兼通、“厚德载物”的通才、文化人和科学家、学问家、大师(凡追求后者的则被扣以“白专道路”)。虽然,新清华培养了大批出色的工程师、专家,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在校时,学校也强调要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因而五六十年代出身的清华毕业生质量还是较高的。但当时的“全面发展”限于专业知识外加政治学习和文娱体育活动,而对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文明结晶与文化知识精华的“通识”,和崇高道德情操的陶冶,受当时“专才教育”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及阶级斗争偏见等因素的影响,就有所局限和欠缺。在“文化大革命”中清华学生红卫兵带头大搞武斗,残害老师和革命干部,固然主要是错误路线的误导所致,但这样的暴行是提倡“尊师重教”“厚德载物”、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与情操的旧清华学生所难以想象的。

老清华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老清华的校风是“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后者是清华著名国学家陈寅恪为王国维纪念碑题词中的名言。它对于倡导师生在追求科学真理的途程中敢于突破前人的陈说,挑战学术权威,实现科学创新,以及独立思考,特立独行,坚持道德节操,不做思想顺民和驯服工具,有极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这同院系调整后倡导的“听话出活”思想是颇有出入的。虽然独立思考与听话,两者都要遵循一定条件的限制,不应绝对化。

“文革”后清华已经开始注意了这方面的问题,在教改中力图恢复综合大学的规模和格局,积之以年,渐入佳境。但真要成为一流大学,谈何容易。而且,如果不把着眼点放在利用综合大学文法理工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去强化通识教育,培养通才,也会是事倍功半。前些年发生的北京动物园硫酸伤熊事件,竟然是清华电机系的应届毕业生干的,而且这个学生的动机不过是想试验狗熊的嗅觉灵敏度。这使舆论大惊。这虽是个案,不能以一概全;这一事件固然也可以归咎于本人的社会公德问题;但其只迷于“科学试验”而不通达人情事理,不懂得关爱人而及于人类的动物朋友,缺乏“仁爱”“恻隐”之心和“文雅”的学者、君子风度与情操,也多少与较多注重培养“专才”、“科学匠人”,或过于看重“听话”的政治教育而不注重“通识”与德育的偏颇有关。才多识寡,难免成为头脑简单的书呆子,或恃才傲物,难容于世。

就我国法学教育而言,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也面临某种危机,主要表现为法学教育与社会相互脱节:社会(应当说主要是国家机关)没有切实改革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未能为走上社会的青年创设良性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好人不致因不好的制度而变坏,并配合学校教育, 加强对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反而在某些方面起了负面的“示范”作用;而学校的法学教育则往往侧重知识的传授, 忽视“法德”的培养。古人云:“师者, 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大学的法学教育,以及其他专业教育,首要的是传“做人”之道,护法之道, 抵抗社会腐蚀之道。要培养学生具备为民请命、舍身护法的正义感和使命感, 和“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 威武不能屈”的政治操守。这就是培养有“法德”的人。旧中国的法官、律师中, 也能找到一些“舍身为法”的清官, 鲁迅称他们为“中国的脊梁”。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更应该多培养这样的脊梁。

法, 应当是正义的化身, 法学者、立法者、法官、律师……更应当是社会正义的卫士, 时代的良心。要有终身为人民争权利, 为社会伸正义, 为国家行法治的抱负。学生学法时要有这样的追求, 将来掌权后更要有这样的禀性。遇到刮风下雨的时候, 仍能坚持真理, 岿然不动。

2010年1月于清华大学荷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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