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梅贻琦之“无罪于……”

2014-04-02 |

  一所大学办得如何,校长的作为无疑是关键。梅贻琦与清华大学的结缘,即可证明这一点。

  自1915年时年26岁的梅贻琦应清华校长周诒春之聘至母校任教,从此与清华的联系再也没有断过。1928年清华学校正式改制为国立清华大学,教授会选举时,梅贻琦在47张有效票中获得33票,成为清华第一任教务长。之后在清华学生三拒校长的风潮中,平时沉默寡言的梅贻琦被推举上位。

  梅贻琦上位后有权但不揽权。在清华的教授评议会上,只要教授们提出的建议有利于清华发展,梅贻琦无不赞同,谓之“吾从众”。正因为梅贻琦执掌清华有方,加上一干教授们给力,清华终于从一个原先虽有名气,却无学术地位的留美预备学校,得以蒸蒸日上,跻身于名牌大学之列。对此,曾长期担任清华文学院院长的冯友兰盛赞梅贻琦具有当校长的本领。更有论者觉得,这本领即体现在梅所说的“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如何耳”。

  而最考验梅贻琦这方面能力的,当数1937年抗战爆发,清华、北大、南开三所大学先搬于长沙,后迁至昆明由临时大学而组成西南联合大学之际。这时候虽有蒋梦麟、张伯苓、梅贻琦三校校长担任常委主事,但堪称梅前辈的蒋、张二人多数时间在重庆参政,西南联大则多由梅贻琦主持日常校务。此时大家突然发现,以前遇事谨慎,从不轻率发表意见的梅贻琦,处事变得异常果断。创建于国难时期的西南联大八九年间人才辈出,显然和梅校长心中装着联大,以及清楚自己对联大的担责分不开。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他心中没有清华。须知此际梅贻琦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在这风雨飘摇之秋,清华正好像一条船,漂流在惊涛骇浪之中,有人正赶上负驾驶它的责任。此人必不应退怯,必不应畏缩,只有鼓起勇气,坚忍前进。”

  1931年,一度出国回到国内的梅贻琦出任清华大学校长时,在“就职演说”中讲过这样一段话:“本人能够回到清华,当然是极高兴、极快慰的事。可是想到责任之重大,诚恐不能胜任,所以一再请辞,无奈政府方面,不能邀准,而且本人与清华已有十余年的关系,又享受过清华留学的利益,则为清华服务,乃是应尽的义务,所以只得勉力去做,但求能够尽自己的心力,为清华谋相当的发展,将来可告无罪于清华足矣。”梅贻琦为什么能够把西南联大,把清华办得如此风生水起,青史留名,原来这一切全缘于他内心有着警醒的自省意识,即“将来可告无罪于清华”。

  显然,梅贻琦对于“罪”的认识,其分量已远远超过了泛泛言之的担责。在他看来,一个人担责却不尽责,实无异于犯罪。

正因为内心有这样的意识和警觉,梅贻琦才能够在几度临危受命、知难而进的情况下,将西南联大和清华办得有口皆碑。其实梅贻琦夫子之道的“无罪于……”这句话,实在应该让今天每一个在不同岗位和领域担责的人反躬自省、扪心自问:我今天的担责,是否能够做到“将来可告无罪于……”?

(陆其国)

转自《新民晚报》20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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