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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住房保障是政府最重要职能

2009-03-11 |

周岚,196512月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00级博士研究生。2003年被公选为南京市规划局局长,成为南京市第一位由党外人士担任的局长;20084月升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

  “土地投放要有规划,保障性住房要有规划,房地产也应有中长期的规划。”35,全国政协委员周岚在长白山酒店接受记者专访时提到最多的词就是“规划”。采访结束后在她递过来的名片上记者发现,她不但有着江苏省建设厅厅长的官员职位,还同时拥有同济大学和英国伦敦大学的硕士学位,以及清华大学博士学位,且无一例外都是规划学专业。

  去年4月,周岚由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升任为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她也因此成为江苏省第一批由党外人士担任省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中的一员。规划专家出身的周岚把规划学的原理与政府职能紧密结合在一起。她告诉记者,政府的首要职能就是落实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规划也是在一定的土地投放规划、保障性人群规划基础上制定的。

  据了解,江苏省住房保障政策可总结为:让租房人群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人群住得起经济适用房,让新就业人员租得上房。针对三个目标,江苏省调查了低保和低收入人群,编制了住房保障的三年计划。2008年建了6000多套经济适用房,1.3万套廉租房,2009年的目标是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1.2万套廉租房。

  对于两会上备受关注的“粤15条”刺激楼市的政策,周岚表示不愿进行评价,她指出:政府应该用宏观政策对房地产进行调控,而不是干预它微观层面的开发。

  “政府第一要制定目标,然后在目标下定规划。”周岚介绍,江苏做了住房的三年规划,通过规划明确发布政府信息,告诉老百姓保障性住房的市场存在,然后由行政部门去调查三年的大致需求是多少,下一步就是依据需求制定三年的土地投放数量。让开发商和公众都对前景可以预期,从而产生对市场判断的确定性,而确定性又是市场信心的基础。

  比如南京,除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外,还有中低价商品房,实际操作中,土地投放的地段及地价都要区别对待。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已经率先展开由财政资金与住房公积金回购商品房作为廉租房源的行动。周岚说,价格的控制在回购中很重要,要保证从市场上采购的房子是低成本的房源。

面对记者“房地产需不需要长期的制度性规划”的提问,周岚说:国际经济的变化周期很短,在不确定性太大的情况下,目前做长期的规划不太合适。(方帅)

转自 中国房地产报 2009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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