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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673期博士生论坛暨校友学术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

2022-05-11 | 来源 公号“明理研讯” |

2022423日,清华大学法学院第673期博士生论坛民商法分论坛暨校友学术交流座谈会在法律图书馆楼成功举办。自发布征稿通知以来,论坛组委会共计收到民商法学、民诉法学方向论文21篇。经过评委会的初步筛选,共有6位同学进行现场报告。

正值清华大学111周年校庆,论坛组委会特邀多位来自学术界、实务界法学院校友返校,与在校博士生同学进行交流互动,以学术讨论为契机,加强校友联系,促进思维碰撞,分享职业经验,助力博士生实现全方位的个人发展。

上午九时,论坛开幕式于法律图书馆楼111会议室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老师,学生办李昊莹老师、高蕾老师,法学院校友杨兆全、郑厚哲、董雪梅、丁如、李培虎、王一超、刘君博、王婧、李政、柯勇敏等出席开幕式。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杭平为开幕式致辞。他指出,清华大学法学院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法学院,今天是清华大学校庆111周年,也是清华大学法学教育93周年。法学院复建20余年以来,培养出了一批活跃在各行业的优秀校友。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校友们回到母校,与在校博士生进行学术交流,希望同学们把握珍贵的机会,做出高质量的报告。

清华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副会长杨兆全代表法学院校友会致辞。他指出,本届博士生论坛把博士生报告和校友的学术交流结合起来,为校内学子与毕业校友的沟通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加强校友与在校师生的交流是校友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在疫情管控严格的背景之下,校友会特选派了部分校友代表参与论坛并担任评委嘉宾,希望能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使得校友会与在校师生之间的交流更常态化、更体系化、更多样化,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在博士生报告环节,杨勇同学以《<民法典>610条视野下根本违约与风险负担的关系》为题进行报告,从风险负担的角度进行分析,对《民法典》第610条提出新的解释方案。任我行同学的报告题目为《票据行为无因性之再检讨》,以“原因关系上的抗辩在票据授受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的许容”为视角,对票据行为的无因性进行讨论。陈柳冰同学以《证券代表人诉讼当事人适格理论研究》为题进行报告,提出任意诉讼担当理论更加契合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诉讼客体特征与程序功能目标。沈明焱同学的报告题目为《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否并存的规则确定》,对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王文倩同学的报告论文题目为《审级改革背景下委托诉讼代理的制度反思》,指出应适时重构我国委托诉讼代理制度,区分审级与法院层级采用不同代理形式。方祖鹏同学的报告题目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范围内漏洞的识别》对识别CISG范围内漏洞提出了新的见解。

报告结束后,老师、校友对博士生的报告进行了点评,并对其论文的问题意识、写作方法、学术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最后,评审老师、校友与报告同学进行合影,清华大学法学院第673期博士生论坛(民商法分论坛)暨校友学术交流座谈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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