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

冯至——生命在沉思

2018-08-08 | 吴晓东 | 来源 《中华读书报》2018年7月25日 |

冯至(1905年-1993年),原名冯承植。当代著名诗人。1927年毕业于北大德文系。1930年底至1935年6月留学德国,攻读文学、哲学与艺术史,1935年获得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9至1946年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外文系德语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

1940年代的冯至贡献了被文学史家孙玉石先生称为现代中国最佳诗集的《十四行集》(桂林明日社1942年出版),连同中篇小说《伍子胥》(文化生活出版社1946年出版)、散文集《山水》(文化生活出版社1947年出版)一起,被钱理群先生誉为冯至的“三绝”,也使冯至的文学生涯达到了最辉煌的历史时期。

冯至的具有奥地利大诗人里尔克般沉思色调的《十四行集》以及《山水》中的一部分作品是作者40年代初在昆明近郊森林中一所孤独的小茅屋里创作的,正像里尔克1922年在瑞士的一个古堡中创作了他的辉煌的《杜依诺哀歌》和《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一样。

冯至在1985写作的《昆明往事》中这样谈及这一“林中小屋”时期:“我在40年代初期写的诗集《十四行集》、散文集《山水》里个别的篇章,以及历史故事《伍子胥》都或多或少与林场茅屋的生活有关。换句话说,若是没有那段生活,这三部作品也许会是另一个样子,甚至有一部分写不出来。”林场茅屋的生活使冯至零距离地接近了自然和山水,学会的是从亘古的大自然中领悟生命和历史的奥秘。

散文集《山水》中最能体现冯至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感悟和思考的篇章也正是林中小屋时期的作品。身处自然怀抱中的冯至得以短暂地远离战争的阴影以及都市的喧哗,孤独地面对自然,开始思考生命与自然的更深层的维系,写下了《一棵老树》《一个消逝了的山村》等散文精品。在《一棵老树》中,有如“折断了的老树”的放牛老人,“掺杂在林场里的鸡、犬、马、牛的中间,早已失却人的骄傲和夸张。他‘生’在这里了;他没有营谋,没有积蓄,使人想到耶稣所说的‘天上的飞鸟’和‘野地里的百合花’”。这就是冯至所洞见的人在自然中的本真状态,没有矫饰,也离却矜夸,仿佛“‘天上的飞鸟’和‘野地里的百合花’”一样自然自在。《一个消逝了的山村》则叙写了一个历经浩劫,已凋零了七十多年的山村,“在人类以外”,“不起一些变化,千百年如一日,默默地对着永恒”。但恰恰是这默默地荒凉在人类历史之外的已经踪迹难寻的小山村,与作者的生命有着隐秘的沟通:“在风雨如晦的时刻,我踏着那村里的人们也踏过的土地,觉得彼此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连。”诚如钱理群所说:“作家‘赤裸裸地脱去文化的衣裳,用原始的眼睛来观看’,就发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和谐,以及自然化的人与人化的自然共有的坚忍、沉潜与尊严。”

冯至从自然中获得的是更具有长时段意义的哲理领悟,这种领悟也同时凝结于《十四行集》之中。香港文学史家司马长风认为,《十四行集》和《山水》,“在诗和散文两方面”都站在“一览众山小”的高峰。尤其在沉思生命存在的意义上,两部作品集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

创作《十四行集》时期的冯至蛰居于“林中小屋”,“一人在山径上、田埂间,总不免要看,要想,看的好象比往日看得格外多,想的也比往日想得格外丰富。……有一次,在一个冬天的下午,望着几架银色的飞机在蓝的象结晶体一般的天空里飞翔,想到古人的鹏鸟梦,我就随着脚步的节奏,信口说出一首有韵的诗,回家写在纸上,正巧是一首变体的十四行。”中国现代新诗史上最好的一本诗集《十四行集》就是这样创生的。

其中第二十六首《我们天天走着一条小路》当是冯至对他林中漫步时所触发的感悟的忠实记录。诗人发现林中还隐藏着许多深邃而生疏的小路,当他带有几分迷途的担忧走入一条陌生的路,回望间,突然在树疏处看到自己住的地方,诗人不禁感慨:

像座新的岛屿呈在天边。

我们的身边有多少事物

向我们要求新的发现:

不要觉得一切都已熟悉,

到死时抚摸自己的发肤

生了疑问:这是谁的身体?

这首诗对于理解冯至的《十四行集》是具有向导作用的。诗人正是带着重新发现的惊喜去观照常人眼中司空见惯的事物。这种“新的发现”是大千世界对于诗人的生命启示,是诗人的哲理感悟。这里的新的发现,与其说是诗人眼睛的洞察,不如说是一颗沉思的心灵的觉识。冯至的发现,因此既可以说是诗的发现,也可以说是哲学的发现,只不过诗人的哲学并非凭助抽象的概念与逻辑,而是诉诸平凡的意象。在日常印象中,诗人构建了具有超越意蕴的哲理空间,正像里尔克俯临万物,冥思存在一样,这种寓启示于凡俗的诗歌艺术或许是冯至真正受益于他所激赏的文学导师里尔克的地方。

《十四行集》正试图追求里尔克所达到的境界:“使音乐的变为雕刻的,流动的变为结晶的,从浩无涯涘的海洋转向凝重的山岳。”冯至从里尔克这里接受的影响对他创作《十四行集》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尤其激赏里尔克透过表象世界洞见事物的核心和本质的超凡领悟力。在写作于30年代的《里尔克》一文中,冯至曾谈及里尔克在《布里格随笔》里评论过波德莱尔的诗作《腐尸》(Une Charogne):“你记得波德莱尔的那首不可思议的诗《腐尸》吗?那是可能的,我现在了解它了。……那是他的使命,在这种恐怖的,表面上只是引人反感的事物里看出存在者,它生存在一切存在者的中间。”里尔克把波德莱尔从恐怖和丑恶的事物中看出“存在者”视为诗人的使命,冯至也从这个意义上理解里尔克。他认为里尔克在“物体的姿态”背后,“小心翼翼地发现许多物体的灵魂”。这种进入事物灵魂的过程,就是进入本质去洞见存在的过程。冯至的十四行诗也正是从普通意象中生发深刻的哲理,如里尔克那样去“倾听事物内部的生命”,“从充实的人性里面提炼出了最高的神性”(陈敬容:《里尔克诗七章》译者前记,《中国新诗》,1948年第2集)。这种神性蕴涵在冯至笔下的一切看似凡俗的事物中:原野的小路、初生的小狗,一队队的驮马,白茸茸的鼠曲草……这些事物笼罩在诗人沉思的观照中而带有了启示意味,化为诗人潜思生命万物的结晶。而支撑着更内在的诗质的正是诗人对人生经验的深切的洞察与沉思,进而把人生经验内化为生命的结晶。正如冯至在《十四行集》序中所说:“有些体验,永远在我的脑里再现,有些人物,我不断地从他们那里吸收养分,有些自然现象,它们给我许多启示。我为什么不给他们留下一些感谢的纪念呢?由于这个念头,于是从历史上不朽的人物到无名的村童农妇,从远方的千古的名城到山坡上的飞虫小草,从个人的一小段生活到许多人共同的遭遇,凡是和我的生命发生深切的关联的,对于每件事物我都写出一首诗。”诗人所走过的城市,山川,所看到的风云,流水,都内化为生命的组成部分,世间万物构成了类似波德莱尔诗歌《契合》中所歌咏的那种彼此深切关联和相互呼应的交响,同时又与诗人的内生命发生了深深的共鸣,正像冯至评价里尔克的诗所说:“人与人以及人与物,借着呼吸,互相贯通,互相生活。在这一点小小的呼吸上,可以想见人与人以及人与物的关系,是多么密切。”

由此,冯至已经由20年代鲁迅所谓“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转变为李广田所说的“沉思的诗人”:“他默察,他体认,他把他在宇宙人生中所体验出来的印证于日常印象,他看出那真实的诗或哲学于我们所看不到的地方。”20年代的意象抒情和少年情怀转化为40年代内敛沉潜的诗思以及凝重深沉的意态。这或许正是冯至评价里尔克时所说的“在从青春进入中年的道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意志”。朱自清在《诗与哲理》一文中说:“闻一多先生说我们的新诗好象尽是些青年,也得有一些中年才好,”并认为冯至的《十四行集》“大概可以算是中年了”,“得从沉思里去领略”。

而进入战争年代,也使冯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大深沉的经验视野,对里尔克的“诗是经验”的说法有了更切身的体验。这种经验视野,只有历经了个体人生的磨难与坎坷,历经了民族的危难与文明的成毁之后,才能够最终获致。而真正博大深沉的诗境正有赖于这种视野的获得。冯至的十四行诗,正是把诗人的人生经验内化为生命的血肉的结晶,是诗人的个体生命的“小我”通过沉思与体认的方式与世间万物的“大我”内在契合的产物。

诗人批评家唐湜评价40年代的冯至时说:“一个沉思时代的窗帷由他揭开了。”(唐湜:《沉思者冯至》,《新意度集》第108页,三联书店,1990年9月版)冯至的诗体小说《伍子胥》也正是这种沉思的继续。

冯至曾经两度酝酿《伍子胥》的写作,而且都是受到里尔克的诗体小说《旗手里尔克的爱与死之歌》的直接触发。他回顾自己在1926年最初读到这篇小说时的感受:“在我那时是一个意外的,奇异的收获。色彩的绚烂,音调的和谐,从头至尾被一种幽郁而神秘的情调支配着,像一阵深山中的骤雨,又像一片秋夜里的铁马风声。”冯至在《伍子胥》后记中提到,他当时就想用里尔克的这种诗化的文体把伍子胥逃亡的故事改写一遍。但是经历了抗战的流离之后,他写出来的作品与里尔克的诗体小说不再相同,“二千年前的一段逃亡故事变成一个含有现代色彩的‘奥地赛’”了。如果说当年冯至“神往的无非是江上的渔夫与溧水边的浣纱女”的美丽的遇合故事,“多少含有一些浪漫的元素”,那么,当1942年从头拾捡起伍子胥的故事,在浪漫的诗情之上又渗透进了思想的成分,在主人公逃亡和复仇的故事线索背后,作者关注的是人生启悟的思想历程,在伍子胥浪漫而神奇的遇合之中蕴含着对生命的哲理的思考,伍子胥的一切所见都化成了他的感悟,他思考的是各种互斥又互补的观念形态:自由与责任,庸俗与高贵,投入与超脱,眷恋与弃绝。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中所面临的正是这两个世界:感性而具体层面的现实世界与哲理思辨的观念世界。

这一切观念的思考在冯至的笔下最终凝聚成一个生命过程的哲理图式。冯至对这种哲理图式的呈示有着十分自觉的意向。在《伍子胥》后记中,冯至这样说:“我们常常看见有人拾起一个有分量的东西,一块石片或是一个球,无所谓地向远方一抛,那东西从抛出到落下,在空中便画出一个美丽的弧。”“若是用这个弧表示一个有弹性的人生,一件完美的事的开端与结束,确是一个很恰当的图像。因为一段美的生活,不管为了爱或是为了恨,不管为了生或是为了死,都无异于这样的一个抛掷:在停留中有坚持,在陨落中有克服。”伍子胥的故事被冯至理解为这样一种投掷,一种投入命运的过程,那段美丽的“弧”正是象征着“有弹性的人生”的一个“图像”。在这图像中,隐含着作者对生命历程的超越的把握方式。

文学史家钱理群曾经这样评价冯至40年代的这几部文学精品:“《十四行集》《山水》《伍子胥》堪称冯至的‘三绝’:这‘生命的沉思’,提供了不同于他人的另一种战争体验,并且以其艺术的完美、纯净,特立独行于四十年代,以至整个中国现代文学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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