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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周倍良:我是一个“农民律师”

2008-03-05 |

李莎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有一个为村民打官司的“农民律师”,他就是村官周倍良,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2007年四五月份,他作为村官代表,参加了团中央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农村创业巡回报告团,在全国做了巡回演讲。

  三场官司赢得村民信任

  20069月,坝房子村与一个私营企业就村里的一块土地闹矛盾,村里土地收不回,村民们急得不行。村委会主任试探着向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周倍良打听能不能强制收回土地。当时周倍良建议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毛遂自荐当上了诉讼代理人。

  然而,这一仗却打得很漫长。为了收集证据,从未独立办过案子的周倍良挎着相机守在企业门口;为了写好诉讼书、代理词,他几乎是通宵达旦地找法律法规条文。由于诉讼主体出了问题,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定驳回,第一回合周倍良便败下阵来。

  作为村里唯一学法律专业的人,周倍良说自己必须扛起责任。“那段时间,我真是入了迷,吃饭在想、骑车上班在想、睡觉也在想。就跟辩论赛似的,我必须想到他们可能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逐条驳回,还请母校的老师帮我分析。”开庭前一天,周倍良一个人到法院调出双方证据,细细咀嚼每一条证据每一个观点,终于发现对方提供的证据篡改了时间。

  再次开庭,心中有底的周倍良步步深入地向对方律师发问,顺势抛出对方伪造证据的事实,赢了官司,赢回土地。

  40多亩的土地回到了村里,重新承包后地租涨了30多倍,村里收益50多万元。周倍良成了坝房子村的功臣,也获得了一个农民律师的称号。此后,周倍良又先后代理了一起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案和一位村民的相邻权关系纠纷案。三场官司,让越来越多的村民信服这个大学生村官,有问题找律师成了村民的口头禅,不少外村的人也慕名而来。

  只有一年“村官”官龄的周倍良,就是这样,通过一步一步的努力,帮村民打了几场官司。建立了村民对他的信任。

  三年后我可能会留下

  周倍良被称为是“不走的农民律师”,说到不走,这是村民们对他的希望。由于当村官须签订三年期限的合同,周倍良说自己有可能留下,当然还有可能从事别的事业。

  刚开始工作,周倍良草拟的公开信被领导批评,他坦言是因为自己对农村工作的不了解。“当时刚来到村子,对怎么看待工作、怎么处理工作中的事务都不是很在行。”虽然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理论方面的知识,但是刚来到农村后还是不适应,农民需要的是简单实用,只有用简单明了的话说明白就行。

  提到和以前的不同,周倍良说经过一年多的接触,自己的认识在逐步深入,“其实农民的要求很实在,想要满足利益上的实惠。名气、知识在农民看来都不是最重要的。只有能为他们做实事,才能真正让农民接受。”

  周倍良是区里的普法宣传员,组织参与了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去年124日是全国普法日,当时周倍良与同事在全镇范围内走上街头,宣传法律常识,接受别人的咨询。

  当时有一群正去讨工资的民工,看到周倍良的法律咨询,就停下来询问。他们做了半年的建筑工,想要回家过年,可是遇到了拖欠工资的难题。周倍良认真地给他们分析,让他们找区劳动监察大队解决问题,还给他们指路。当他们困扰了好久的难题解决的时候,他们亲切地对周倍良说:“谢谢你,老乡。”

  身为村官,能用法律来帮助弱势群体,周倍良感到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在普法的过程中,他接触了很多村民,大家都很感激他。周倍良认为个人的力量还是有限,于是他产生了进一步扩大队伍的想法。他便和清华大学法学院联系,共同建立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每个月有一到两次上街去进行法律服务。会遇到一些以前没有解决的问题,还会有新的问题挑战我们。可以说,法律服务是具有持续性的,但是一步步地解决也可以真正给村民帮助。”

  个人发展与集体发展结合

  当被记者问到他当好村官最重要的因素时,周倍良提到的是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方面相关的知识。“其实村官也应该注重综合能力,要踏踏实实做人、做事。还应该有基本的集体意识,将个人的发展与集体结合,无论环境和发展的变化,都与之结合,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才干。

  农村正赶上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很多年轻人可以做一番事业。周倍良说,当时的选择有些理想主义,将自己想象成一个英雄式的人物,有种成就感,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周倍良在一篇文章里总结自己:“在理想主义的冲动下,我来到了农村。因为理想主义总是想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发生一个美好的故事,产生一个美好的结果。”

  周倍良说当“村官”需要一点理想主义:“每天骑车来回四次,几十吨的卡车从你身边呼啸而过,扬起很高的尘土,一到雨天浑身泥。离城里很远,没有书店,条件很艰苦。”在坝房子村委会办公室,周倍良在墙上贴上了四个大字:常备不懈。

  “清华有个传统,把自己的发展和祖国的发展结合起来。一年的农村工作,我最大的体会便是要将个人的理想和发展与集体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那样工作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周倍良说,离开了村子的发展,个人有再多的荣誉也没说服力。

  家里人一开始对周倍良的选择很不理解,社会上很多人的也认为一个清华毕业生选择基层有些屈才,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其实家人很尊重我的想法,说太多也没用,只能让实际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找到自己的位置,也能取得效果。”

  周倍良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当好助手,协助村里两委班子的各项工作。对农村深入了解后让他意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村官立足村里可以进行经济、法律、文体等方面的工作,村官能带来新的力量、思想、理念,从而带来不同的碰撞。”

  为村民做点实事

  周倍良广为人知的就是他是“农民律师”,其实在新农民学校建设方面他还开拓了新的空间。北京市委常委、朱善璐在20073月提出了在一些村庄试点建立农民学校,坝房子村积极响应,坚持每个月一到两次的课程安排。周倍良告诉记者,他总是和村里的领导一起商量怎么将学校办得更好。除了传统的知识,农民学校开展了就业技能上的培训。怎样搭建培训的平台,加强就业培训为农民带来实际的好处。

  同时由于“红色1+1”的交流,在党建和法律知识上坝房子村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双方还制订了一揽子计划,从普法、文体活动到网站建设,周倍良都在策划中起到了重要的联系作用。

  谈到兴趣爱好,周倍良提到了体育。他组织了村里的篮球队,自己担任领队兼教练,和镇里进行了多次比赛,“我们还是比较有远见的,考虑到了迎接奥运会。通过丰富的文体活动,给村民带来了欢乐,我们还取得了一些成绩呢。”

  村里很扶持村官工作,领导们让村官参与很多项工作,周倍良就承担了文书、法律顾问等工作,各个科室布置的任务都会有机会参与,很全面地了解农村的情况,有很多新的体验。领导们希望村官能独立或者协助完成工作,以促其尽快成长。

  20078月,在门头沟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周倍良成为了奥运普法小分队的一名成员,他积极地宣传、普及法律,为今年的奥运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奥运会的到来做出大学生村官的一份努力。

  周倍良对想当村官的大学生的建议

  首先是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做好准备,是否是真的想做村官。不能有一些认为村官很清闲的误解,要有吃苦的准备。有踏实肯干的想法才能找清自己的位置,做好长远考虑,制定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对工作多些了解,不能单凭自己的想法。同时转变思维,村里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不完全局限于自己所学的专业。不要顾虑太多,可以来基层尝试。

  其次现在主要的想法是从小事做起,并把事情做好,注重与人的沟通、交流,还要考虑各种不同的情况,和谐相处,交流后就会处理好。

  当然一定会面临很多困难,要学会用农村的工作方法来处理问题,这也是种挑战。结合自己找到的工作点来处理问题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每个村官的工作不同,就会有不同的侧重点。结合自己所属的村子的环境不同,开展工作的侧重点也会不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发光点。

  村官语录:

  回首离开清华园的这段日子,时间虽然不长,但我确实为农村、农民做了一些事情,我感到很充实。我也找到了一个大舞台,使自己能力得到了极大发挥。一年来,我受到了各级领导很多的关心和照顾,他们对我工作和生活的悉心关照,使我得以不断成长。母校时刻的关注也为我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和信心。在这过程中,我们不断成长,我们融入其中,成为农村中的一员。我想,我会像村民们所希望的那样,做一名“不走的律师”,让法制文明之花在农村大地绽放!

(转自:人民网教育频道 2008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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