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效民
办好一所大学,除了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之外, 还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充足的经费,二是称职的校长。有了充足的经费,才有可能聘请优秀教师、购置先进设备、资助困难学生、提高教学质量、活跃校园生活等;有了称职的校长,才会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位好校长,再多的经费也不会花到正经地方,弄不好还会落入私人腰包。
所谓称职,除了懂行之外,更重要的是人格高尚。人格修养与制度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前者属于自律,后者属于他律。在制度还尚不完善的时候,人格修养就显得特别重要。当年清华大学能够成为人们心目中最好的学校,就是因为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为它提供了充足的经费,梅贻琦校长的人格风范为它步入辉煌提供了可能。
美国退还庚子赔款,说起来比较复杂;但是梅贻琦先生的人格风范,却是有口皆碑。然而由于时过境迁等原因,梅贻琦的名字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他的人格风范也几乎成了绝响。因此,如果大家都能把梅先生的所作所为当作一面镜子,一份遗产,一种资源,那我们的教育就有点希望了。
梅贻琦字月涵,1889年生于天津。据说其先祖是朱元璋的驸马,受命驻防天津卫。从此,“天津梅氏”成为当地望族,并享有“以忠厚积德为家法……子姓繁衍,书香继美,一门之内,孝友著闻”的声誉。清朝末年,梅家开始衰败,梅贻琦的父亲虽然是个秀才,却在店铺谋生,后来又因为庚子之乱失业,全家生活陷入困境。1904 年,十五岁的梅贻琦以世交之谊进入南开学堂,因成绩优异,颇受张伯苓赏识。1908年,他被保送到保定高等学堂。第二年,清政府成立“游美学务处”与“游美肄业馆”(清华大学前身),招收第一批庚款留学生,他以第六名的成绩被录取,赴美国吴士脱工业大学攻读电机专业。1915年,梅贻琦获得工学士学位后回国,先在天津基督教青年会工作半年,后应清华邀请前去任教,从此他以毕生经历贡献于自己的母校。所以,他经常用“生斯长斯,吾爱吾庐”来形容他与清华的关系以及他对清华的热爱。
1925年,清华增设大学部,梅贻琦担任物理系首席教授。第二年4月,他被全体教授推选为教务长。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清华正式改为国立大学。不久,清华留美学生监督处财务混乱,他被派往美国担任该处监督。1931年,在清华校长连续易人、局势动荡不定的情况下,他奉调回国担任校长,终于稳住局面,开创了清华大学的黄金时代。
梅贻琦担任教务长以后,曾拟定《清华发展计划》和《清华学校的教育方针》等文献。前者认为,清华发展的根本问题是根据财政状况来聘请好教员,增加新设备,至于行政部门则不要继续扩充;后者则提出培养人才的各项方针,其中特别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之重要。此外,他还参与制定了《清华学校组织大纲》和《国立清华大学规程》等制度。
担任校长后,梅贻琦在就职典礼上明确指出,办大学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为此,他提出观点:“学术造诣,是不能以数量计较的。”用这个观点来对照一下如今在大学校园流行的量化考核制度,真是发人深思,令人长叹。
在这个简短的就职演说中,梅贻琦还说了一句非常精辟的话:“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句话虽然广为流传,但许多人未必知道其来历。根据追随梅贻琦多年的赵赓飏回忆,当年梅先生回国担任校长时,正是美金升值、学校经费绰绰有余的时候。为此,各院系除了大量购买图书仪器外,校园内还有一股大兴土木之风。因此,他在就职典礼上说这句话,是要强调大学的好坏取决于大师的多少,而不是大楼有多高。后来施嘉炀教授也说,抗战胜利后,梅先生还在《校友通讯》中写道:“纵使新旧院系设备尚多欠缺,而师资必须蔚然可观,则他日校友重返故园时,勿徒注视大树又高几许,大楼又添几座,应致其仰慕于吾校大师又添几人,此大学之所以为大学,而吾清华最应致力者也。”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倘若梅先生知道如今建筑市场的一些规则也在校园里大行其道,而广大教师在各种压力下也很难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时,他会作何感想,有何议论呢?
当然,如今一些学校也有重金聘请名师和留洋博士的举措,但那往往是为了争取经费、争夺课题、申报博士点等需要。相比之下,梅贻琦聘请教授,却不仅是为了教书育人,还为了群策群力,共同管理好这所学校。这就涉及清华的一个传统——“教授治校”了。近年来,大家都觉得教授治校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模式,但是如果不解决操作问题,教授治校就可能流于形式,甚至成为一个口号。据一些当事人回忆,大约在1925年以后,清华有一个没有校长或者有校长也不起作用的阶段,学校事务由校务会议决定。为了保证学校行政独立、学术思想自由,抵制上面派来的校长独揽大权,清华教授们经常召开教授会议讨论学校大事。这一点,从1926 年的《吴宓日记》和其他一些材料中可以看出。教授会议之外,还有一个由教授会推选的评议会。那么校务会、教授会、评议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近年来关于清华北大的书出了不少,但其中大多数在制度方面都言之不详。我查了一下民国十五年(1926 年)梅贻琦参与制定的《清华学校组织大纲》,才知道评议会由校长、教务长以及七名评议员组成。其职权如下:
一、规定全校教育方针;
二、议决各学系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三、议决校内各机关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四、制定校内各种规则;
五、委任下列各种常任委员会(委员会名称从略);
六、审定预算决算;
七、授予学位;
八、议决教授、讲师与行政部门主任之任免;
九、议决其他重要条件。
教授会职权如下:
一、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
二、审定全校课程;
三、议决向评议会建议事件;
四、议决其他教务上公共事项。
从这里可以看出,评议会在学校里权力很大,其成员除校长之外,都由教授会选举产生。也就是说,由梅贻琦参与制定的《清华学校组织大纲》,为教授治校奠定了颇具操作性的制度基础。
然而,要让这一制度付诸实现也有个过程。据陈岱孙回忆,当年蒋梦麟由教育部长改任北京大学校长后,曾非常明确地说:“我不赞成教授治校,我的口号是‘校长治校,教授治学’。”但是梅贻琦担任清华大学校长后,却极力支持教授治校的管理体制,并把它带到西南联大。
陈岱孙还说,在这一体制确立的过程中,清华大学教授们也起了很大作用。早在1929 年,清华大学要成立文、理、法三个学院,由于院长是评议会当然人选,所以院长如何产生,就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组织法》的规定,院长应该由校长任命,但教授们认为校长可以任命教务长、秘书长等行政人员,却没有资格任命学院院长,因为院长是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负责人。幸亏当时的校长罗家伦是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因此经过协商,双方做出让步:教授会对每个学院公推两名候选人,让校长从中选择一位。这样一来,除了校长由教育部任命外,评议会其他成员依然要通过教授会才能产生。陈先生所说的情况,冯友兰在《三松堂自序》中讲得很详细。
经过大家努力,清华大学教授会和评议会的地位大大提高,因此冯友兰说,当年清华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教授是神仙,学生是老虎,职员是狗。”他还说,教授会、评议会和校务会议其实是清华的“三级会议”——评议会好像是教授会的常务委员会,校务会议又是评议会的常务委员会。三级会议不仅权限分明,各司其职,还有严格的议事规则,以免会而不议,议而不决。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为教授治校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转自 《深圳商报》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