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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周光权教授获任北京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

2007-12-06 |

日前,经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教授被任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时获任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据悉,这是北京市近年来大学教授首次在市级检察院任职。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表示,教授兼副检察长可以促进检学结合。两位教授人事档案仍留原高校,虽是在检察院兼职,却可参与办案,这种模式将于明年年底之前推广至全市18区县检察院。

   周光权教授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受聘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已出版专著6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近10项奖励。

对话: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

  「检方表态」“相互考察”近一年

  “以前我们都称呼他周院长,以后要改叫周检了。”昨晚,在得知清华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获人大正式任命,担任一分检的副检察长后,市检一分院政治部检察官王东军说。

  王东军说,他们与周光权在工作上的交往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据其回忆,周光权作为法学专家,时常要到检察院做理论调研,在双方慢慢熟悉后,这种单向的调研发展成了双向的互动,检察院在做选择专业人才等工作时,也会请周光权来指导,参考他的意见。

  王东军表示,相比较于基层区县检察院而言,市级院选择专家来挂职副检察长要更慎重一些。据其了解,从相互考察感到满意,再到相互磨合达成共识,整个过程将近1年。

  周光权:“这不是一个虚职”

  新京报:法学教授与副检察长这两个角色会不会冲突?

  周光权:应该不会有冲突。本身这次就是去挂职,主要目的还是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有所参与,使教学、科研和司法实务、司法进程结合起来,检察院工作中很多都涉及到指控,都跟刑法有关,我本人是研究刑法的,这些也都与学术研究相关。

  新京报:这种挂职会是一种虚职吗?

  周光权:不会。北京是政治文化中心,人口密集,社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都会在这里显现,疑难和新型案件会很多,在这些案件的性质判断上都是很实在很具体的工作。

  新京报:在检察院你有何具体分工?

  周光权:现在还没有具体分工,感觉应该是跟调研、起诉有关的。

  新京报:在此之前,你跟市检一分院有联系吗?

  周光权:我平时参与一分检的工作已经有一年时间了,不过人事关系还在清华,学校也不会因为这个任命减轻我的教学任务,而且还有一些行政事务需要处理。

  新京报:你怎么协调这种时间上的冲突呢?

  周光权:学校工作还是主要的,我会在完成清华任务的基础上参与一分检的工作。初步确定一周到检察院一到两天,平时也可以机动灵活地参与,要对得起人大对我的信任。

  新京报:作为法学研究者,你觉得以自己的法学涵养会影响到检察系统的一些观点吗?

  周光权:这个时代是法制建设最好的时代,实践部门对理论界的观点都很关注,所以我认为自己在这里工作比较容易也比较轻松,在疑难案件上我要尽量把自己的观点讲清楚,同时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公民的接受程度。尤其是北京地区的检察官,他们都非常专业、素质非常高,我们之间的交流没有什么障碍。

  新京报:你会在这里挂职多久?

  周光权:一年的时间。

(来源:新京报 200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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