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马约翰杯”运动会是清华体育的光荣传统,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争取至少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的口号激励着一代代清华学子。
全球清华校友一直广泛参与体育活动,跑步、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高尔夫、桥牌等项目已经有多年校友赛事组织经验,并成为校友交流联谊、校庆庆祝活动、年级和地区校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清华校友各体育组织举办了一系列校友体育活动,为举办校友综合性运动会奠定了组织基础。自2023年清华校友“马约翰杯”举办以来,活动受到了校友们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竞赛名称
清华校友“马约翰杯”运动会,简称清华校友“马杯”。
三、比赛宗旨
弘扬清华体育精神,传承清华体育传统,促进校友身心健康,服务和凝聚全球校友。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清华校友总会
清华大学体育部
承办单位:
清华校友总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清华校友各体育兴趣群体
清华校友总会认可的区域性赛事承办单位
赛事组委会:
由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
五、比赛项目和时间
清华校友“马杯”每年举办一次,由各体育组织举办的单项赛事。各单项赛事应提前向清华校友总会申报,提交赛事规程,经审核获得认可,方能计入“马杯”总成绩。
2026年度校友马约翰杯运动会拟举行单项赛事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跑步、围棋、桥牌、高尔夫球。区域性赛事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三个地区校友组织参与,设立三项以上不同竞赛项目,具体项目由承办单位进行设置,参赛总人数超过200人。
各单项赛事单独举办、单独计分。各项赛事应在前一年10月至当年9月之间举办,赛事结束2周内提交单项比赛院系、年级得分,清华校友“马杯”组委会统计各项赛事总成绩,按院系、年级维度分别进行团体总成绩排名。
六、竞赛分组
(一)竞赛按院系计分设甲组、乙组
院系甲、乙组按照清华校友总会校友数据库中毕业50年以内的各院系校友人数进行划分。根据每年三月的统计数据确定当年的分组。
校友如在清华的学习经历涉及到多个院系,在参加一项赛事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院系,报名时由校友自行确定。
(二)竞赛按年级计分
按照在清华大学本科入学年进行计分。研究生暂不进行年级计分和排名。
七、各项赛事的竞赛规程
(一)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分别制定竞赛规程。
(二)校友组委会审定各项赛事竞赛规程并公布。
八、比赛项目及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赛事按照各自规程设置比赛项目、录取名次及得分。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校友或集体数减一录取,所有项目参与者记1分。
(二)集体项目可以由不同年级、不同院系的校友混合组队,个人得分为集体得分除以人数。
(三)各项赛事的个人得分分别计入其报名时选定的所属院系、年级(本科)。
(四)团体总分为本院系、本年级(本科)参赛校友在所有赛事中的得分总和。
九、奖项设置
(一)院系甲组、院系乙组、年级(本科)团体总分的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冠军杯、亚军杯、季军杯均为流动奖杯。
(二)各项赛事的各项目冠、亚、季军颁发清华校友“马杯”专属奖牌。
十、参赛资格及资格审查
(一)参赛资格
1.学历学位校友,以在“清华人”小程序认证为判断依据。
2.在清华大学接受非学历教育的校友是否可以参赛,由各单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决定。一般要求在校学习时长不少于六个月。可获个人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3.清华大学教职工是否可以参赛,由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决定。已离职教职工一般要求在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可获个人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4.报名参赛者须保证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二)资格审查
1.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分别对校友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
2.参赛校友提交虚假校友身份、所属院系、年龄等个人信息的,经查证,取消相关比赛成绩和全年参赛资格。
3.组委会对参赛校友资格有最终裁决权。
十一、申诉与仲裁
凡对竞赛过程中违反竞赛规则,对裁判执裁和比赛结果有较大异议、对校友参赛资格提出异议(证据确凿)、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等,均可提出书面申诉(口头申诉无效)。书面申诉应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过程及违反某项条款;举报应举证,必要时应有照片或录像佐证等。
组委会受理各项赛事中的申诉(书面申诉),并依据规则和规程的相关条款,做出书面裁决,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二、裁判员选派
各项赛事的裁判员、工作人员由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组织。
十三、安全要求
各项赛事的承办单位须向参赛校友明确竞赛风险,应要求参赛校友签署免责声明及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清华校友总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报名方式
请关注清华校友总会官网(https://www.tsinghua.org.cn/index.htm)—校友联络—兴趣群体,查询承办各项赛事的兴趣群体的联系方式和微信公众号。
清华校友“马约翰杯”运动会组委会
2026年3月
附录一:
2026年清华校友“马约翰杯”运动会院系分组(按照校友人数排序)
甲组16个院系,包括:
经济管理学院、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机械工程系、美术学院、自动化系、人文学院、法学院、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精密仪器系、工程物理系、土木工程系、建筑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化学工程系。
乙组45个院系,包括:
公共管理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环境学院、水利水电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材料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软件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系、车辆与运载学院、物理系、工业工程系、数学科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新闻与传播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医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生物医学工程系、中国语言文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苏世民书院、建设管理系、交叉信息研究院、心理与认知科学系、教育研究院、未央书院、药学院、地球系统科学系、致理书院、行健书院、高等研究院、探微书院、基础医学系、新雅书院、网络科学与网络空间研究院、基础工业训练中心、日新书院、数学科学中心、理学院、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系、求真书院、天文系。
附录二:
各赛事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一、羽毛球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1. 团体赛:取前八名。第一名9分*10-12人,第二名7分*10-12人,以此类推,第八名1分*10-12人,参与分每人1分。
2. 115岁双打:取前八名。第一名9分*2人,第二名7分*2人,以此类推,第八名1分*2人,参与分每人1分。
二、乒乓球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一)单项比赛计分方法:
1. 参与计分: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获得参赛分1分。
2. 名次计分:获得各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名次计分是 9、7、6、5、4、3、2、1分。
3. 院系总分:运动员所获得的积分按照报名院系计入院系总分。
4. 年级总分:运动员所获得的积分按照本科入学年份计入年级总分。
(二)团体比赛计分方法:取前八名。第一名9分*7人,第二名7分*7人,第三名6分*7人,以此类推,第八名1分*7人;参与分每人1分。
三、网球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一)团体赛
1. 团体甲组:取前八名。第一名9分*10人,第二名8分*10人,第三名7分*10人,第四名6分*10人;第五-第八名4分*10人,参与分每人1分。
2. 团体乙组:取前八名。第一名6分*10人,第二名5分*10人,第三名4分*10人,第四名3分*10人;第五-第八名2分*10人,参与分每人1分。
(二)校庆个人双打甲组:取前八名。第一名9分*2人,第二名8分*2人,第三名7分*2人,第四名6分*2人;第五-第八名4分*2人,参与分每人1分。
(三)校庆个人双打115岁组:第一名8分*2人,第二名7分*2人,第三名6分*2人,第四名5分*2人;第五-第八名3分*2人,参与分每人1分。
(四)校庆个人双打乙组:取前八名。第一名7分*2人,第二名6分*2人,第三名5分*2人,第四名4分*2人;第五-第八名2分*2人,参与分每人1分。
(五)校庆个人双打女子组:第一名7分*2人,第二名6分*2人,第三名5分*2人,第四名5分*2人;第五-第八名2分*2人,参与分每人1分。
(六)清华之友联赛设3站,每站取八名。第一名9分*8人,第二名7分*8人,以此类推,第八名1分*8人,参与分每人1分。
四、跑步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1. 线上跑步计分累积:郁金香运动APP打卡,满足跑步1公里10分钟以内配速要求。活动期间,累计跑步打卡200公里可获得0.2积分,打卡600公里获得1.0积分,打卡1000公里及以上获得2.0积分。
2. 线下接力比赛:线下赛各地可按本地情况自行安排在标准400米田径场进行,完成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4月26日;成绩上报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5月10日;个人赛为男女5公里,共分4组进行比赛,每组前8名,按照马杯9/7/6/5/4/3/2/1积分制,2*4*(37)=296分;团体项目双倍积分,4组均取前8名,4*(37)*4=592,团队项目前8名的积分平均分给团队成员,所获积分同时记入院系以及年级积分(本科)。
五、高尔夫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1. 参与分:每名参赛校友将获得参与分1分。
2. 团体赛名次分:团体赛每队8人,获得团体赛前8名的校友将获得个人计分。计分标准为冠军18分、亚军14分、季军12分、第四名10分、第五名8分、第6名6分、第7名4分、第8名2分。
3. 配对赛名次分:比赛分AB两个场地进行,赛制为两人配对赛,获得两个场地配对赛前8名的校友将获得个人计分。计分标准为冠军18分、亚军14分、季军12分、第四名10分、第五名8分、第6名6分、第7名4分、第8名2分。
六、围棋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1. 线下棋份赛
计划举办3场,北京、上海、深圳各1场,冠军记9分,亚军记7分,以此类推,第8名记1分;
2. 段位总决赛
按段位水平分为3-4组,另设女子组,通过线上预选取各组前8名,进入线下总决赛,每组冠军记9分,亚军记7分,以此类推,第8名记1分。
3. 团体总分
累加各组成绩,根据总分排定团体名次,团体冠军9*5分,亚军7*5分,以此类推,第8名记1*5分。
七、桥牌项目设置及计分办法
1. 参赛分:1分/人/单项;
2. 名次分:各项目前三名有奖牌(乙级赛没有奖牌),共设15套奖牌;前8名有名次分,按9/7/6/5/4/3/2/1递减计算,第一名记9分,第八名记1分;
3. 审查合格的非学历和教职工校友,获得前三名的,授予奖牌,但其名次分和参赛分都不列入计分表格统计;
4. 在校生和预科生,获得前三名的,不授予奖牌,也不列入计分表格统计,双人赛排名在后的校友依次替补获得奖牌和计分,团体赛奖牌空缺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