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福民(1990级材料,1990级法硕)
我1990年考入清华大学材料系。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不久成为当时仅有的两名学生团委书记之一,1998年作为法律系的第一届民商法硕士毕业生去了投资型的民营企业——涌金集团,工作一个月后创办了集团的第一个法律部,并将法律部从一个只是审审合同的小法律概念壮大成为一个对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审核的大法律的概念。2003年底,涌金集团根据《信托法》对云南省的50多家信托公司进行了筛选,与云南省政府合作成立了“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我又到那里开创了信托业务部并任总经理。

周福民学友
在我工作的短短七年里,先后考察了几百个项目,做成了几十个,最高的十几个亿,小的也有几千万,但无论是收益率奇高无比的暴利项目,还是收益率很低的项目,每一个项目我都是用“严谨、勤奋”的态度、“求实、创新”的精神去面对、去完成的。
清华人为人做事必须严谨。我现在很大一块是在做信托业务,我的工作主要是分析论证,为投资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支持。风险投资本身就是有风险的,因而这一工作的要求是很严谨的,如果不严谨论证,出现人为差错,这个风险是很大的。前年我们想做云南省一个几十亿的项目,其中就碰到了计算错误的事故,经过反复核算,最终还是被我们发现了。如果稍微算错一点点,那影响太大了,这是绝对不允许出错的。勤奋是肯定的,我们在单位工作从来不考虑自己是不是加班,只要有事自然而然就干了,无所谓加班的概念。
我刚到涌金集团的时候,集团正处在上升阶段,有大量的法律性事务待处理。在我去之前,这些事都是用非法律手段去解决的。我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处理当时中国在证券市场上一级半市场的一个股权的纠纷。这个诉讼,法院的一审、二审都是“合同无效维持现状”,这就是我们特别期望的判决,当时这个案例做完之后在国内影响很大。
两个月后我直接参与了清华同方把山东的一个企业合并做一个上市公司的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我提供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当时这种吸收合并的概念只有在《公司法》里有规定,在上市公司里还从来没有过,如何操作、如何绕过各种各样的法律障碍没有一点可以借鉴的。最终这个项目达到了多赢的局面,国家也解决了问题,清华也得到了发展,具体的被合并的企业也达到了目的。这个项目被评为“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十佳重组案例”的第一名,可以说是当年中国最有名的证券市场的重组案例,在国内无论是法律界还是证券界影响都特别大。做走在最前沿的、创新的东西,是我最大的满足,而这种满足不是我个人的收益,甚至都不是公司的收益,而是为了中国的证券市场或者说为了中国的上市公司开创了新的模式的创新的满足。
我是工科本科毕业再读法律研究生的。有工科的基础,使我在工作中遇到有关的技术项目,比较得心应手。但是,我在金融行业工作,更多的要了解金融知识,而这些基本的金融知识都是利用业余时间一点、一滴自学的。我是第一批取得中国证券业的职业证券投资分析师。在做信托业务工作中,要对信托知识的理解很深,要对各具体的业务、具体的行业有了解,这几点结合在一起肯定能找到一个特别好的方法。我前年做了一个国内信托市场最完备的信托合同,大概有八十多页,一点样本都没有,活生生自己硬写出来的,这些都是充分运用信托制度解决信托问题。有足够的想象力还必须有足够的基本功才能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王景云整理)